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洪案輕判惹議 陪審團制呼聲起

洪案輕判惹議 陪審團制呼聲起
讓人民參審 遏止恐龍判決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洪仲丘案十八名被告獲輕判,引發議論,律師鄭文龍昨天呼籲,台灣應實施「陪審團」制度,由人民保護人民,不再讓法官主導判決;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發起人之一柳林瑋醫生,也在臉書上呼籲推動「國民參審制度」,希望國民力量能進入司法體系。
曾出版「陪審團」一書的鄭文龍認為,陪審團制度讓法官、代表人民的陪審團各自獨立,當政者無法把黑手伸進去,法院才不會被擺布。鄭表示,從洪案判決可知,法院判決與社會脫節,如果只推「人民參審制」,法官仍可主導判決,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他認為,目前有英美在內的五十二個先進國家採用陪審團制,並採用「一致決」方式,避免陪審員「相對多數」打壓「少數聲音」,也可以遏止恐龍法官、貪污法官或政治鬥爭。
柳林瑋醫師則在臉書上發表「我們還能為仲丘做些什麼?」文章,提到洪案判決與人民的「法感情」有極大差距,大家爭論檢察官切割起訴、法官心證等問題並計畫上街頭時,他希望提出更高層次的制度改革,也就是「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來解決問題。
柳林瑋指出,台灣的司法權只要打著「司法獨立」大旗,就無從監督,但美國「陪審團」或德、日「參審」制度,都是解決「恐龍判決」方式,他認為由多位國民代表與法官們共同參與審判過程,人民意見的多元價值,在最後投票過程中,可避免極端的心證產生,重大案件的壓力也不會全落在法官身上。
觀審制「只讓你看、不讓你判」
柳表示,近年國民參審的民意高漲,司法院為避免國民參審撼動其威權體系,加速推動「觀審制」,也就是「只讓你看、不讓你判」,這和當年為了阻擋公投的主流民意,趕緊修出一部「主權不能投」、「國號不能投」且門檻超高的鳥籠公投法如出一轍。他期望人民團結促進司法改革,讓仲丘留下的歷史定位是:「一人的犧牲,換得軍法、司法的重大革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0/today-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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