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審黃案 監院該廢了
記者陳璟民/特稿
馬英九總統以檢察總長黃世銘及特偵組濫權監聽、非法洩密所得資料,發動「九月政爭」,造成社會動盪,監委洪德旋、吳豐山歷經兩個多月的調查,認定黃違法失職,十一月底提案彈劾未果,提案再審昨卻流會,使監察院功能與監委風骨再受嚴重質疑。
監委職司糾彈不法,嚴正官箴,每名監委月薪十九萬元,是年輕人「廿二K」的八.六倍以上,既領高薪,就要做事,有會該開就該來開,若把獨立行使職權當變相卸責的藉口,日子照過,薪水照領,不啻尸位素餐。
坊間迭有批評監院「只拍蒼蠅,不打老虎」,指摘五權憲法之監察權功能不彰,虛有其表,連院長王建煊都曾提出「廢院說」,據悉許多監委對前述論斷都忿忿難平,無以接受,視為莫大侮辱,既然如此,理當拿出具體作為,查辦大案,彈劾大官,扭轉負面印象。
黃世銘彈劾案就是大案大官,可以驗證監委的能耐、格調與監察院存在的價值。因為黃是檢察體系之首,卻知法犯法,拿刑事偵查中的資料,夜奔總統官邸面報馬英九,違法洩密事證明確,黃及特偵組還濫權監聽國會總機、朝野立委、非犯罪嫌疑人(如被告律師)電話等,使台灣重現戒嚴幽靈,人權倒退,已被提起公訴、交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論處。
監院彈劾黃世銘未過,各界撻伐不絕,再審會竟然流會,全案未來發展變數多且混沌不明,不免讓人質疑,監委是總統提名,本屆明年任滿,除忌憚當局權勢外,也為五斗米卑躬屈膝。如此監察院堪稱馬政府的「監察局」,監委彷彿無牙老虎,留著無用,沒有尊嚴,不如廢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11/today-p1-3.ht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