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試者資料隱私與自主權」研討會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藥臨床試驗中心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 共同主辦
人體研究法之立法說明中清楚指出:「為避免醫療相關科學研究因個人資料
保護法而被限縮發展,並確保研究對象之權益,立法有其必要性。」人體研究法
之立法目的之一,乃為了避免醫療相關科學研究被個資法所限制,但是對受試者
在個人隱私與自主權上的保障,並不因適用法律變更而減損。且當 IRB 審查僅為
整理受試者資料之研究案時,對於是否該取得受試者同意,IRB 亦常和研究者發
生爭議。國內更有台灣人權促進會針對健保資料庫使用,涉及侵犯個人資料自主
權告衛福部,他們所提出的理由,值得 IRB 委員審查案件時參考。
將資料去連結後進行分析,因已無個人資料,故過去美國 IRB 都以免審處
理,惟近期美國 common rule 的修法草案中,卻建議要在去連結前取得資料提供
者的同意,有轉趨嚴格的趨勢。因此在此大數據當道的新時代,受試者在個人隱
私與自主權上的保障該如何拿捏,值得大家一起來探討。
本次研討會免費參加,全程參加並核實完成簽到退者核發 3 小時課程參加
證明,請欲報名者於 8/19(週五)前至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網站填寫資料,網址:
https://example649258.wordpress.com「最新消息及課程公告-線上活動報名」
始完成報名手續,聯絡電話(02)5568-3634。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藥臨床試驗中心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 共同主辦
人體研究法之立法說明中清楚指出:「為避免醫療相關科學研究因個人資料
保護法而被限縮發展,並確保研究對象之權益,立法有其必要性。」人體研究法
之立法目的之一,乃為了避免醫療相關科學研究被個資法所限制,但是對受試者
在個人隱私與自主權上的保障,並不因適用法律變更而減損。且當 IRB 審查僅為
整理受試者資料之研究案時,對於是否該取得受試者同意,IRB 亦常和研究者發
生爭議。國內更有台灣人權促進會針對健保資料庫使用,涉及侵犯個人資料自主
權告衛福部,他們所提出的理由,值得 IRB 委員審查案件時參考。
將資料去連結後進行分析,因已無個人資料,故過去美國 IRB 都以免審處
理,惟近期美國 common rule 的修法草案中,卻建議要在去連結前取得資料提供
者的同意,有轉趨嚴格的趨勢。因此在此大數據當道的新時代,受試者在個人隱
私與自主權上的保障該如何拿捏,值得大家一起來探討。
本次研討會免費參加,全程參加並核實完成簽到退者核發 3 小時課程參加
證明,請欲報名者於 8/19(週五)前至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網站填寫資料,網址:
https://example649258.wordpress.com「最新消息及課程公告-線上活動報名」
始完成報名手續,聯絡電話(02)5568-363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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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8月2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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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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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一樓 第四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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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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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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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09:00 |
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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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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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一
| 開場致詞: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 林綠紅
醫學研究與個資法—簡介研究行為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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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從去識別化談起
主講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吳全峰 副研究員
開放討論 | |||
10:40~10:50 |
休息茶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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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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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二
| 題目:健保訴訟帶來的省思
主講人: 劉繼蔚 律師
開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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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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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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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臺北榮民總醫院新藥臨床試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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