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星期四

本土語言教案演示競賽活動3/31截止 中教大

本土語言教案演示競賽活動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本土語言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

肆、 教材教法教案甄選
一、報名組別、資格及參賽人數:
     (一) 1.學生組:係指師資培育大學、一般大學之師資生、學程生及限當
                        學年度具有實習生資格者
            2.教師組:現職公私立小學或幼兒園專兼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教學支援人員、儲備教師(含幼兒園領有教師證的教保員)
l   各組初賽需繳交教學影片15分鐘及教學設計,教學設計不超過20頁,超過會酌以扣分。錄取6件參加決選
l   決選需進行現場教學演示12分鐘,進入演示教室後1分鐘開始算時間,並無其他黏貼教具及準備教材時間。教學演示教室未提供電腦及投影設備,均不得使用相關電子通訊器材,
l   試教時間結束前1分鐘會有短鈴聲提醒。時間到後會有長鈴聲,請立刻停止試教,否則將列入扣分。
l   徵選組別如無優秀件數,擇優錄取、名次得從缺。
      (二)  參賽人數:每件作品至多4人合作參加。


二、初選收件日期: 106331()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地點:親送或郵寄至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收」(信封敬請註明「本土語文教案競賽活動稿件」)。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22183442e-mailoanchu@gmail.com
四、教案初選繳件內容(需含以下一至七項目):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封面:如附件2
(三)形式審查表:如附件3
(四)教案書面資料: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一式三份放入信封。
(五)教學錄影光碟片(含教案):如附件4(須提供教案wordpdf)、教學活動錄影光碟片三份。
(六)授權暨承諾書:如附件4。簽名處請作者親自簽章,勿用電腦繕打。
(七)注意事項: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均屬未正式發表或為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自行負責。http://laes.ntcu.edu.tw/platform/activityDetail.aspx?bid=4710
五、評選標準:
項目
權重
說明
教學目標明確性
10%
明確掌握教學目標、能力指標
教學設計適切性
30%
掌握核心概念設計教學
教學設計反映教材特性
時間安排適切
教學省思與學生回饋
結構合理、有適當的深度和廣度
教學策略有效性
40%
教學策略運用得當可行
教學策略重視學生差異
教學策略展現師生互動
能突出重點,通俗易懂、深入淺出表達
教學創新性
教學語言準確生動,母語文字使用正確
媒材設計與運用
教學評量多元化
20%
規劃多元評量方式
研訂具體評量規準
運用多元教學評量
評量設計與教學目標間的關連性
六、獎勵方式:
     各組擇優獎勵︰
(一)第一名:各組1件、稿費8,000(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上限為8000元。),每人獎狀1張,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敘記小功1次。
(二)第二名:各組1件、稿費6,000(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上限為6000元。),每人獎狀1張,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嘉獎2次。
(三)第三名:各組1件、稿費4,000(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上限為4000元。),每人獎狀1張,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建議學校核嘉獎1次。
(四)佳作:各組3件、稿費2,000(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870元,上限為2000元。),每人獎狀1張。
各組得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獲獎情形,如無優秀件數,擇優錄取、名次得以從缺。
伍、審查方式:
一、分為書面初選及現場發表決選。書面初選入取通知於106414公布。
二、現場發表決選:經書面初選進入現場發表決選之教案,每件發表時間為12分鐘(每組6件,每件發表人員以4人為原則,請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另由本中心補助發表教師及學生交通費,依教育部教育部經費編列基準表核實報銷)。
三、現場發表決選日期:預計106429() 辦理。
四、現場發表決選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陸、得獎名單公布:於決選當日公布名次,各組前三名得獎者需配合本單位相關推廣及宣傳活動。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參賽作品之教案中及光碟片上均不得出現作者任教之校名及作者姓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作品限以改編自本中心歷年研發示例,或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作品引用素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問題,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已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再次參賽,且每件參賽作品不得另行參加其他競賽,且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情事,經評審會議確認屬實者或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該作品已得獎,追回獎勵。
五、本競賽簡章、相關表件、歷年教學活動設計參考範例及得獎名單等相關訊息,公布於「教育部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學習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平台」網站http://laes.ntcu.edu.tw/platform/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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