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單位名稱
|
社團法人中華牧羊人青少年關懷協會
|
|||||||||||||||||||||||||||||||||||
課程名稱
|
木雕技藝班第一期
|
|||||||||||||||||||||||||||||||||||
報名/上課地點
|
367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重河245-1號
三義木雕博物館(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聲新城88號TEL:037-876009)
|
|||||||||||||||||||||||||||||||||||
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
訓練目標
|
1.緣由:透過實施文創職類等相關職業訓練並與企業合作開發工作機會,俾利提升弱勢家庭的就業能力,就業穩定度及第二專長,本會在推動相關訓練時以最佳價值體系為決策管理分析,以協助受訓者能在受訓過程中除得到技能提升外亦能獲得全人性的服務。
2.學科:本次學科課程係針對木雕基本技法,木材種類及製材方法提供參訓者能具備初步職能之建立。
3.技能:本次術科課程著重於木雕刀法演練(含敲雕、削雕、割雕、陰雕、陽雕)等基本刀法,創作基本平面成品(如幾何圖形、平面玫瑰、臉譜、自我創造)。
4.品德:培養從業之專注力、細心、耐心及對於大自然木材之尊重與珍惜。
5.績效:
(1)透過填寫滿意度調查表,從學員回饋中了解學員的反應。
(2)學科的考試及術科以作品完成度為的學習評估。
(3)從出缺勤為評量標準,及以fb上成品的詢問度。
(4)以成果及心得分享及在fb上成品的票選活動。
(5)競賽與獎勵機制。
|
|||||||||||||||||||||||||||||||||||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
|
|||||||||||||||||||||||||||||||||||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招訓對象
1. 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保險資格之在職人員。
2.身心障礙者優先錄取。
3.對木雕技藝有興趣者或想要了解木雕領域者或想要學習一技之長者。
|
|||||||||||||||||||||||||||||||||||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
招訓:以各種管道將招訓的訊息傳遞出去,如fb、部落格、maill、文宣、海報、電視廣告和跑馬燈、口碑相傳、社團或機關推薦…。
遴選:
1.依職訓E網報名順序審核通知繳費,通知後7天內繳交費用及相關資料,未依規定者將列為備取。
2.本單位提供3位名額優先錄取身心障礙者。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身分別須註明為身心障礙者
(2)繳費時,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非親自繳費者,以傳真、掃描、郵寄等方式檢附)
(3)未於開訓前檢附相關資料,依職訓e網報名順序錄訓。
|
|||||||||||||||||||||||||||||||||||
招訓人數
|
30人
|
|||||||||||||||||||||||||||||||||||
報名起迄日期
|
102年9月19日至102年11月25日
|
|||||||||||||||||||||||||||||||||||
預定上課時間
|
||||||||||||||||||||||||||||||||||||
授課師資
|
任課老師:黃明鍾,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系副學士學分班結業,木雕工作38年,是專業的木雕創作者。個展、聯展無數。九十六年度台灣工藝之家審核通過。
曾榮獲「2010年南瀛獎雙年展榮獲南瀛獎雕塑類」、「第九屆裕隆藝文季第四屆木雕金質獎」首獎、「森雕諸羅2007年全國木雕藝術創作比賽第一名」;參加匈牙利塔塔班牙(Tatabanya市)2008年夏季國際創作營、2011新加坡國際藝術交流展……
助教老師:劉明源,木雕生涯44年,國中畢,擅長動物雕刻。成立工作室。
|
|||||||||||||||||||||||||||||||||||
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5300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4,240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060元)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
退費辦法
|
(依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三十點、三十一點制訂)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2.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65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
|
|||||||||||||||||||||||||||||||||||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
聯絡電話:037-876351、0927-781331 聯絡人:李湘亞
傳 真:037-875515 電子郵件:sherry6.lee@gmail.com
|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3-4855368#331 http://tyvtc.gov.tw/front/index_f.php
電子郵件:service@tyvtc.gov.tw傳真:03-4752584
|
文化活動訊息交換站 免費接受社團或機構刊載活動訊息,以1非商業活動.2非宗教活動.3非統派活動4.非個人為限。 請WORD-DOC檔謄打後E-mail: lihong6888@gmail.com 有網站請秀出。(純刊載活動訊息,不代答主辦單位問題,請看內文電話或E-mail連絡。)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木雕技藝班11/30-12/15(六.日)三義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