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

「廢核救台灣」插畫/動畫比賽 1/31截止

「廢核救台灣」插畫/動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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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章
    處在地震、颱風頻傳的台灣,政府一再口口聲聲他們能「保證」核能安全,但除以不確實的數據來蒙騙人民達成續建核四與經營核一二三外,看不到台電與當局提出完善的規劃,一旦發生核災要如何妥善處理核電廠周圍的三四百萬人,且核廢料的處理在年年增加又無處安置狀況下,龐大的輻射污染物質正大舉入侵你我生活週遭,所付出之代價將不只是巨額的整治費用,全國人民身處幅員狹窄的台灣所受到的生命威脅,將無所避免!「廢核救台灣」將是台灣人民的共識,請用您的畫筆繪出我們的心聲!                 
一、主辦單位:台灣教授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2014年1月31日(五)截止收件(郵寄者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三、參加對象:學生、社會人士不拘。
四、比賽主題:以廢核為主,包括廢核活動、核災等。



五、作品規格
http://taup.net/index.php/taup-activities
  1. 插畫
  • 本案以平面創作為主,設計圖稿以 A4 尺寸彩色列印或手繪圖製作均可,並請分別黏貼於八開(27.2cm×39.3cm)黑色硬卡紙上(超過或小於以上尺寸將不被接受,也不退回)。
  1. 動畫
  • 2D、3D類型不拘;長度須在3~6分鐘;含70%以上之動畫內容;以MP4格式壓縮;解析度須在1024x768像素以上。
  • 作品結尾須包含對文句中關鍵字之解釋,長度至少30秒,不得超過1分鐘。
  1. 參賽作品正反面不得書寫、標記或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報名表請浮貼於硬卡紙背面左上角。
  2. 報名表請據實填寫清楚。請在創作理念與作品說明欄中以 300 字內表達作品的創意與意涵。
  3.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保證參賽著作確由參賽者原創作,並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並未曾在其他比賽得獎、著作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該作品之著作權若有爭議或已授權或讓與他人者請勿參賽。
  4. 違反以上規定者,不予評審,亦不予退件;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本會無關。
六、參賽件數: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件作品需填寫一張報名表。
七、收件方式
      1. 以郵遞寄送作品者,請自行將作品以厚紙板或其他保護材料妥善保護,以免郵寄過程造成損壞。如因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者,致使作品或報名表內容無法讀取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其因此錯失報名時間之責任,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負,與本會無關。
       2. 寄送作品需附報名表(每張報名表限一件作品使用)以及黏貼作品資訊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 106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4號14樓之6 台灣教授協會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廢核救台灣」字樣,逾期繳交者不予受理(郵戳或管理處收件日期章為憑)。
八、評選方式
  1. 聘請廢核運動及學者、專家等相關人員組成公開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2. 參賽者寄交之作品,於評審前由本會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九、得獎公佈:預定 2014 年 2 月初(正確日期另行公布)將得獎名單刊登  本會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獎項及獎勵項目
 
人數
作         品
  
  
金牌獎
1
Ÿ     獎狀乙紙
Ÿ     2萬元
Ÿ     獎狀乙紙
Ÿ     5萬元
銀牌獎
1
Ÿ     獎狀乙紙
Ÿ     1萬元
Ÿ     獎狀乙紙
Ÿ     3萬元
銅牌獎
1
Ÿ     獎狀乙紙
Ÿ     5仟元
Ÿ     獎狀乙紙
Ÿ     2萬元
優  選
數件
Ÿ     獎狀乙紙
Ÿ     3仟元
 
備 註:
  1. 本會得視參賽狀況,減少或增加獎項件數。
  2.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得 1 件。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 得獎作品將公開展示  (日期及場所另行於活動網站中公布)。
  4.   得獎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得預扣所得稅、健保費,並開立扣繳憑單。
十一、 相關著作權
  1. 參賽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本會,並於參賽報名時簽具「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本會依著作權法有重製、編輯、改作、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除頒給該比賽之獎勵外,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項授權;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本會行使著作人格權。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 出異議,並經本會查明屬實者,本會除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繳獎金外,其違 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本會無關。
 十二、 獲獎者繳交作品電腦圖檔
各得獎者需於評審結果公佈一週內,將得獎創作圖稿之向量檔(須為業界常見格式,若 有內嵌文字請轉成路徑)及 TIFF 檔(圖片寬度 4800 像素以上,解析度 300dpi以上), 並將檔名標示為「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作品主題」格式,燒錄至光碟並寄送到本會,以利本會後續應用;凡未依規定時間內寄送者則以得獎資格棄權論,本會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原作若為手繪者,須自行轉為電腦檔,並符合以上規格。
 十三、 寄出作品一概不退件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寄出作品一概不退件。
 十四、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會有權適時修正,但不另行通知。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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