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2000年總統大選的張朝權 嫌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買票

張朝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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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權,生於彰化縣員林鎮中國國民黨籍,曾任員林鎮第九屆鎮長、台灣省議員、彰化縣副縣長。

生平[編輯]

1999年,彰化縣長阮剛猛任命他與卓伯源為副縣長。

總統大選賄選案[編輯]

2000年,在總統大選中,涉嫌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蕭萬長買票。3月18日,國民黨樁腳涉嫌在員林鎮發錢買票,遭徵信業者王坤盛人贓俱獲。檢察官進入偵辦,8月4日,涉案張姓地方人士,在偵訊中,指稱張朝權也涉及此案。8月6日,「有力人士」告知張朝權此事,他搭機潛逃至美國、加拿大躲藏。
8月14日,彰化地檢署將張朝權列為被告,9月14日發布通緝。除張朝權之外,包括前員林鎮長許瓊聰及當地里長、里民等共多達二百十五人被起訴或判刑,許瓊聰還為此入監服刑。
2001年,張朝權在美國發表自白書,承認當年為國民黨買票,希望回國擔任污點證人,以求減刑,但沒有得到台灣政府的同意。
2012年9月28日,因法定追訴期期滿,張朝權恢復無罪身份[1]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BC%B5%E6%9C%9D%E6%AC%8A

註釋[編輯]

  1. ^ 鐘武達. 買票逃了12年半 張朝權自由了. 中國時報. 2012年9月28日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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