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趕交接前發包? 胡:該發包就發包

趕交接前發包? 胡:該發包就發包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外傳市府趕在廿五日交接前發包工程,市長胡志強表示,市府按照既定進度,該發包就發包,他從未催促,但也不能因任期即將結束導致業務量不當累積,讓新首長上任後不斷趕工。


胡志強表示,有議員對外指稱「市府把員額、經費用光,趕著發包工程」,他不懂這說法從何而來,市府都按照既定進度,該發包就發包,該做什麼就做什麼,維持正常運作,過去他要求預算通過後,必須在十二月底前完成準備工作,不能拖到隔年年中才發包,他個人認為將來也應如此。


都發局長沐桂新指出,該局僅針對例行性、維護性預算進行發包,否則明年一月一日無法銜接,未來新首長上任,還可以在明年辦理追加減預算進行調整;至於都發局十七個委員會的委員名單則待新任首長決定,他建議盡快聘任,以免影響人民權益。

胡志強也表示,以前曾發生三月才在聘任委員,還要回溯至一月一日,這會讓委員對市府團隊效率存疑,委員的聘任必須尊重新市長,他希望承辦人員能在十二月廿六日把名單簽給新市長,讓新市長在卅一日前決定,明年一月第一週寄出聘書,以便準時如期推動各項業務,不要連累別人受到責難。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3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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