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新聞觀點》老胡和議會失憶 逼市民失22億?

《新聞觀點》老胡和議會失憶 逼市民失22億?

記者唐在馨/特稿

市長胡志強昨天面臨台中市出錢、出地、出設備,只「求」大都會歌劇院升格為國家歌劇院,說出「我不是不會營運」,「我只是不喜歡他只在高雄、台北有,沒有我台中」,但胡志強可能忘記了,民國九十五年,同樣的話,他也說過一次…,只是,那時他是要「做個比中央更好的國際級歌劇院」。

民國九十五年,當時市長胡志強及其妻子邵曉鈴發生車禍,全國人民都在為他們祈福,當時的副市長蕭家淇「帶著公文往返台南」,人在台南的胡志強親自打電話拜託當時的議長張宏年,只有拜託一件事「大都會歌劇院預算一定要過關」。

而在同時,民進黨執政的中央政府,也在台中市政府同意「不再增加預算」、「確定二○○九年可以完工」等前提下,同意補助追加相關工程經費。

到昨天,應在二○○九年要完工的案子還沒完工,原本宣稱廿四億元經費最後變成四十三億,OT案流標十次,工程延宕、預算暴增、這中間沒有人負責,不但胡志強「一直連任」,相關官員紛紛升官,一路走來,職司監督的「台中市議會」,難道對台中市政府還不夠好?

但一路的相挺,到昨天,所謂「要跟中央要的實質回饋」根本還是「空中樓閣」,反而必須把市府出了廿二億左右經費的建設捐給中央,這是「實質的條例」,面對議會的質疑,胡志強還說出「中央營運會比我們好」?

胡志強昨天質疑議會「我要負什麼責、道什麼歉」?還說「你們應該頒獎章給我」,回首這樣的歷程,議會或許可以失憶,但沒有失憶的市民真的忍不住想問一下市長:「到底要頒什麼獎章給您啊」?

延伸閱讀

藍綠罵聲中 台中歌劇院送中央有條件過關
《附帶決議要求道歉、究責》胡:歌劇院升格利多 應頒獎章給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3/today-center15-3.ht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