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

2017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元宵燈會創意花燈比賽1/11-18收件

2017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元宵燈會創意花燈比賽辦法
一、目 的:
(一)為慶祝元宵佳節,推展傳統藝術並藉由花燈創作的概念以延續民俗工藝技術之傳承。
(二)邀請民眾為燈會注入更多的創意並透過花燈設計的互動實際參與盛會。
(三)激發創意性思考,培養合作的精神,並為傳統的元宵燈會,注入E世代的創新。
二、主辦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市政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
協辦單位:臺中市民政局、臺中市文化局、臺中市建設局、
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新聞局臺中市觀光旅遊局、臺中市交通局、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衛生局、臺中市環保局、臺中市東區區公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
三、參與單位:台中市區各級學校、一般民眾
四、競賽主題類別:

(一)以雞年生肖為發想,結合本次燈會「平安喜樂」的理念。
(二)以文化、宗教、古蹟為主題,結合媽祖信仰尤佳。
五、材質:以重視環保、防水材質為主。
六、競賽組別及製作規格:
(一)社會組(含大專院校):中型花燈(長、寬80公分以上至無上限;高度限制80至
120公分)
(二)高中職組:中型花燈(長、寬60公分以上至無上限;高度限制60至120公分)
(三)國中組 :小型花燈(長、寬50公分以上至無上限;高度限制50至120公分)
(四)國小組 :小型花燈(長、寬40公分以上至無上限;高度限制40至90公分)
七、獎勵辦法: 
每類組錄取名額及獎金金額如下: 
(一)社會組(含大專院校):第一名三萬元(1名)、第二名二萬元(2名)、第三名一萬元(3名) 、優選五千元(5名)、佳作三千元(5名)
(二)高中職組 :第一名二萬元(1名)、第二名一萬二千元(2名)、
第三名八千元(3名)、優選三千元(5名)、佳作二千元(5名)
(三)國中組 :第一名一萬元(1名)、第二名六千元(3名)、第三名三千元(5
名) 、優選二千元(10名)、佳作一千二百元(15名)
(四)國小組 :第一名八千元(1名)、第二名五千元(5名)、第三名三千元(10名)、優選二千元(15名)、佳作一千二百元(20名)
※團體獎勵 :以各學校為團體繳交作品超過20件以上,增加獎勵金三千元。
八、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必須以「懸掛方式」製作,每件作品可報名作者1-2人。
(二)花燈製作時,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俾便於懸掛,材質採牢固、環保、防水、不易破損為原則。
(三)所有作品均需由內部發光,每件作品總耗電量以「100瓦」為主(110伏特交流電源,採用乾電池或蠟燭者,一律不予收件)。
(四)每件作品必須設置「至少保留150公分以上延伸性插頭」以便連接電源。
(五)未事先報名臨時參展者作品只參展,恕不列入評分。
(六)未依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月10日(二)
(二)報名方式:
1、學校請以團體報名方式參加,統一繳交報名表,便於主辦單位製成名冊後,給予編號
,做為現場區域布置之規畫依據。
2、個人請至台中樂成宮服務台報名,填寫好報名表即可繳交,便於主辦單位將報名表給
予編號,做為現場區域布置之規畫依據。

十、收件及展示:
(一)收件期間:106年1月11日(三)至1月18日(三),上午9點至下午5點(下午2點開始)
(二)收件地點: 台中樂成宮廟口-台中市東區旱溪街54號
(三)展示期間、地點: 106年1月26日(四)至2月19日(日),台中樂成宮旁東光園路段。
(四) 創意花燈,符合標準規格者,每件予以補助300元材料費。(※交件時付清材料費)
(五) 凡參與創意花燈之作品均提供燈會期間展示。
(六)作品展示區域由大會依競賽組別及報名編號排列懸掛。
十一、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3

(二)評審日期:106年1月25日(三)。

(三)評審標準參考:主題35%、技巧25%、燈光20%、創意20%。
(四)評審結果公布日期: 106年1月27日(五)。

(五)公布方式:除於展示現場公布外,並於財團法人台中
樂成宮官方網站(http://www.lech.org.tw/)及臉書公布。
十二、作品領回:

(一)請各校派員或作者親自至展覽地點持交件回執聯自行領回。

(二)領回日期:106年2月20-21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逾時不領回由承辦單位全權處理,
不得異議。
十三、注意事項:
(一)每件作品必須親自製作,不得委託設計製作或為他人代工,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評分)。
(二)作品不得曾經參加比賽過,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每件作品不得超過規定規格,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四)參賽作品於收件至領回期間,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損壞者,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五)每件參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掛上標籤統一標示。
(六)請慎選通電材料,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各組獲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超過19,999元者),並由主辦單位依規定代扣繳。
(八)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攝影、發行專輯及光碟等權利。
十四、 相關活動訊息可上財團法人臺中樂成宮官方網站及臉書查詢。
http://www.news.taichung.gov.tw/ct.asp?xItem=1764222&ctNode=1273&mp=112010

相關網址:http://www.lech.org.tw/

http://www.lech.org.tw/copy-of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
連絡人:高秀鳳
連絡電話:04-22111928
活動地點:臺中市旱溪街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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