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美河市案契約書曝光// 建商吃肉 市府喝湯 馬英九核定

美河市案契約書曝光// 建商吃肉 市府喝湯 馬英九核定
2015-02-24

郝接手 9次權益分配會議確認比例

〔記者郭安家、陳永吉/台北報導〕美河市案造成擁地九十九.二四%的北市府,竟只分回卅.七五%樓地板的「世界級笑話」,且爆發弊案,而根據本報取得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的投資契約書,發現始作俑者,正是馬前市府在契約書中聽取建商日勝生的建議,同意市府分回建物以價值較低的商辦為主,接著郝龍斌前市府又在九次權益分配會議中確認分配比例;馬郝連手,寫下這齣建商吃肉、市府喝湯的荒謬劇。


  • 2000年4月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修正的「新店機廠用地聯合開發投資契約書」,在開發金額與財務分析章節中,日勝生建議北市府所獲分配以商辦大樓為主,自己卻取得大量住宅。 (圖:取自契約書)
  •  2000年4月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修正的「新店機廠用地聯合開發投資契約書」,在開發金額與財務分析章節中,日勝生建議北市府所獲分配以商辦大樓為主,自己卻取得大量住宅。 (圖:取自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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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取自契約書) (圖:取自契約書)
  • 美河市從前方高灘地仰望。(記者翁聿煌攝) 美河市從前方高灘地仰望。(記者翁聿煌攝)
二○○○年四月,當時的馬市府核定修改「新店機廠用地聯合開發投資契約書」,雖沒有計算權益分配,但開發金額與財務分析章節已陳述樓地板分配原則,「投資人」(即建商日勝生)建議捷運局及北市府獲得應以商業辦公大樓為主,不足部分以商場為輔。


契約書又指,私地主分配權益應全部為住宅,投資人「自願」將所配以私地主分配剩餘住宅為主,不足部分再配商場或商業大樓,目的為「使捷運局不必花多餘心力處分住宅」。


200億開發案 市府只花16萬委託鑑價

事實上,日勝生既是投資人又是私地主;而分配建議擺明將「蛋黃」分給投資人、「蛋白」留給市府,卻看似為市府著想,不知是假好心,還是真裝傻?



一位知情人士坦言,馬時代的契約書,「應該是會影響」郝市府時代進行的權益分配,尤其之後九次權益分配會議竟由日勝生主導開會,加上當時市府僅花十六萬元委託兩公司,為這件兩百多億元的開發案鑑價,導致最後高估商場與商辦價值、低估住宅價值。


不過,捷運局聯開處長李政安受訪時認為,馬市府契約書載明的應只是「建議」。


投資人日勝生也是私地主 自留蛋黃

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則不滿地說,美河市弊案錯誤的第一步,就是馬市府契約書如此聽從建商意見,殊不知新店機廠位處邊陲,難經營商場、商辦,前市府理應取得蛋黃區的住宅提供青年、弱勢使用,卻甘願放水分回低價值商場;更讓人氣結的是,日勝生完工的商場施工粗糙,現在還是蚊子館。


李政安坦言,日勝生所提計畫書規範商場統一經營,但商場還沒交給北市府,有些交屋缺失還未改善,待過年後完成複驗,一、兩個月內會再與日勝生談租金,若不接受,會另外開招商說明會。


日勝生表示,美河市商場部分,拿到使照已超過兩年,因陸續有一些問題要修正,所以一直沒完成點交,最近一次驗收在農曆年前,還會持續修正問題。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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