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3年度中部四縣市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4/21截止收件5/3比賽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3年度中部四縣市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簡章

一、  主旨:增加學生比賽機會,建立文化深耕的基礎學習社會,將學習轉變成為未來      公民日常生活重心,培養學生追求生活美學的概念,以促進地方文化及藝術發展。推動藝術文化,增進美學觀念,以帶動改善居民生活品質為宗旨,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目標。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書法學會、南投縣書法學會、彰化縣書法學會、雲林縣書法協會、本館中部四縣市53個文化志工隊。

五、參賽資格:限戶籍地址為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的學生,如經查明戶籍地址非本館推廣區學生,將以棄權論。

六、初賽:

     (一)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

    組別
分組資格
初賽送件規格
備考
國小中年級組
中部四縣市各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白色紅格萱紙-四開,橫約34公分、直約69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國小高年級組
中部四縣市各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白色紅格萱紙-四開,橫約34公分、直約69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國中組
中部四縣市各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白色紅格萱紙條幅,橫34公分、直140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高中(職)組
中部四縣市各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白色萱紙條幅,橫34公分、直140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3421日 (星期一)截止,請將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發組書法比賽

          (500)彰化市卦山路18號】收,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04-7222729-303

    (三)作品內容請自選唐詩三百首內優美字句或聖賢佳句等文詞。

    (四)評    審:聘請書法名家五人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七、複賽:

   (一)比賽日期:10353日 (星期六)上午9時起,確定時間以複賽分組通知單為準。

   (二)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18),各比賽會場。

   (三)比賽題目:當場公佈,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筆、墨、印材與墊布自備。

   (四)評    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五人擔任複賽評審委員。

   (五)錄取名額與獎金:

      名次與獎金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入選
國小中年級組
1
2000
2
1500
3
1200
10
1000
12
800
22
0
國小高年級組
1
3000
2
2000
3
1500
10
1200
12
1000
22
0
國中組
1
4000
2
3000
3
2000
10
1500
12
1200
22
0
高中(職)組
1
5000
2
4000
3
3000
10
2000
12
1500
22
0

八、頒獎日期:比賽當天(10353-星期六)下午二時起。

九、附則:

        (一)凡參加初賽與複賽比賽作品均不退件,經評審發現有捉刀嫌疑者,得於複賽時當場重寫,若經證實非本人作品,得取消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二)凡參加複賽得獎作品,得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或陳列展出文宣,不得異議。

        (三)相關書法比賽簡章,可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

 

【首頁下載專區→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下載此比賽要點。

(四)參加複賽人員與當日國小(中、高)、國中、高中職組同學家長1人,中午本館免費提供便當乙份。

   (五)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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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3年度中部四縣市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作品黏貼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字體請書寫整齊

學生組別
姓 名
通訊地址
縣市別
年級
電話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戶籍地址
就讀學校名稱
 
 
 

※自即日起至103421日(星期一)截止,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組書法比賽(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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