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3年度中部四縣市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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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旨:增加學生比賽機會,建立文化深耕的基礎學習社會,將學習轉變成為未來 公民日常生活重心,培養學生追求生活美學的概念,以促進地方文化及藝術發展。推動藝術文化,增進美學觀念,以帶動改善居民生活品質為宗旨,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目標。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書法學會、南投縣書法學會、彰化縣書法學會、雲林縣書法協會、本館中部四縣市53個文化志工隊。
五、參賽資格:限戶籍地址為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的學生,如經查明戶籍地址非本館推廣區學生,將以棄權論。
六、初賽:
(一)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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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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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送件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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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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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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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四縣市各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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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紅格萱紙-限四開,橫約34公分、直約69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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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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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四縣市各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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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紅格萱紙-限四開,橫約34公分、直約69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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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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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四縣市各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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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紅格萱紙條幅,橫約34公分、直約140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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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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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四縣市各高中(職)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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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萱紙條幅,橫約34公分、直約140公分直式作品,並請落款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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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4月21日 (星期一)截止,請將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發組書法比賽
【(500)彰化市卦山路18號】收,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04-7222729-303。
(三)作品內容請自選唐詩三百首內優美字句或聖賢佳句等文詞。
(四)評 審:聘請書法名家五人擔任初賽評審委員。
七、複賽:
(一)比賽日期:103年5月3日 (星期六)上午9時起,確定時間以複賽分組通知單為準。
(二)比賽地點: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18號),各比賽會場。
(三)比賽題目:當場公佈,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筆、墨、印材與墊布自備。
(四)評 審:聘請全國書法名家五人擔任複賽評審委員。
(五)錄取名額與獎金:
名次與獎金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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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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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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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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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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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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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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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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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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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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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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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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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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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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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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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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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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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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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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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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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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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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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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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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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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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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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
10人
|
1200元
|
12人
|
1000元
|
22人
|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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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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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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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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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
3000元
|
3人
|
2000元
|
10人
|
1500元
|
12人
|
1200元
|
22人
|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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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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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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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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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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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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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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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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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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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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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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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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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
|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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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頒獎日期:比賽當天(103年5月3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起。
九、附則:
(一)凡參加初賽與複賽比賽作品均不退件,經評審發現有捉刀嫌疑者,得於複賽時當場重寫,若經證實非本人作品,得取消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二)凡參加複賽得獎作品,得授權主辦單位編輯畫冊或陳列展出文宣,不得異議。
(三)相關書法比賽簡章,可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www.chcsec.gov.tw
【首頁→下載專區→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下載此比賽要點。
(四)參加複賽人員與當日國小(中、高)、國中、高中職組同學家長1人,中午本館免費提供便當乙份。
(五)本實施簡章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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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03年度中部四縣市生活美學文化盃書法比賽作品黏貼表
浮貼於作品背後(字體請書寫整齊)
學生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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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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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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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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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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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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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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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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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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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至103年4月21日(星期一)截止,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組書法比賽【(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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