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客語文學創作獎參加辦法
一、目的:為鼓勵客語文學創作,發表新而美的作品,增進客語書寫應用的能力與信心。
促使社會大眾了解本土語言之價值,並保存臺灣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客語
文學獎競賽,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學生,一起來參與母語文學創作活
動。
二、主辦單位:台灣客家筆會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5年4月30日 止
五、徵選語言:客家語言
六、徵選資格:
凡愛好客家文學之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七、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5,000字以內。
(三)短篇小說:10000字以內。
(四)短劇:6分鐘以內演出劇本。
註:投稿者各類組參賽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八、獎勵方法:各類組錄取前3名各1名
第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牌1座。
第2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牌1座。
第3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牌1座。
註1:錄取名額得從缺,在總名額不增加之前提下得並列名次辦理。
註2:若曾獲選為同類組第1名者,3年不得再報名該類組之徵文。
九、徵選規定:
(一)徵選限制
1.參選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者,不得重複參選,經發現者,取消參選資格;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翻譯、改寫,涉及侵害著作權之情事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參選資格,
已發給之獎金、獎座應繳回。
2.參選作品請勿重複投稿,一年內即將結集出版之作品請勿投稿,以免引發著作權爭議。
(二)繳交資料
1. 紙本
(1)參選作品一式5份。
(2)作者資料表1份(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格式如附件3-1)。
(3)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3-2;若為共同創作者請填附件3-3。如未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得獎作品將無法列入成果選輯中,但不影響參賽資格)。
2. 電子檔
(1)含參選作品.doc檔。
(2)含作者資料表(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格式如附件1)。
註:撰稿格式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14號細明體繕打,逐頁編碼後,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
(三)收件方式
1. 一律以掛號郵寄至「242新北市新莊郵政19-91號信箱
客語文學創作獎評審委員會收」。
2. 請列印、填寫使用本活動專屬報名寄件封面(如附件3-4);以普通郵件寄送而遺失,參選者應自負責任。
(四)注意事項
1. 作品稿件不得署名或註記任何符號。
2. 未附參選資格證明文件、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本簡章規定之事項者,經承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
3. 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
4. 投稿作品以拼音呈現部分,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之拼寫系統。
5. 出版發行文學獎選輯或使用得獎作品時,均修改為教育部公布之「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之用字。
十、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委員評審。
(二)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十一、得獎名單公布:得獎人名單將於105年6月10日前公布,並舉辦頒獎典禮及作品專輯發表。
十二、連絡方式:
連 絡 人:魏 小姐
電 話:(02)2203-5124
傳 真:(02)2205-1828
電子郵件:hakka242@gmail.com
地 址:242新北市新莊郵政19-91號信箱
台灣客家筆會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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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客語文學創作獎報名作者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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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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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語(請勾選腔調別)
□四縣腔 □大埔腔
□南四縣腔 □詔安腔
□海陸腔 □ .......
□饒平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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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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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詩
□散文
□短篇小說 □短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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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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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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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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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身分證註記方式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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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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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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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夜:
行動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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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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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填寫105年5月底前可收件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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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文件或學生證明文件浮貼處※
(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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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明文件或學生證明文件浮貼處※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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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客語文學創作獎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
(個人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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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_________________,同意將本人投稿文學獎之著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名稱),非獨家、非專屬、不限地域授權台灣客家筆會進行利用,並同意台灣客家筆會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台灣客家筆會得依據實際需要加以變更、調整,並決定發行及公開之方式以及是否及如何標示立書人之姓名。
立書人保證本著作絕無侵害任何他人之著作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之情事,並保證其有權依據本協議書之規定,對台灣客家筆會進行相關授權。
如因本協議書相關事宜有爭議需以訴訟處理時,立書人同意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立同意書人: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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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客語文學創作獎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
(共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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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同意_________________代表下表填具之共同作者(若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同意將投稿文學獎之共同創作著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名稱),非獨家、非專屬、不限地域授權台灣客家筆會進行利用,並同意台灣客家筆會得對第三人進行再授權。台灣客家筆會得依據實際需要加以變更、調整,並決定發行及公開之方式以及是否及如何標示立書人之姓名。
立書人保證本著作絕無侵害任何他人之著作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之情事,並保證其有權依據本協議書之規定,對台灣客家筆會進行相關授權。
如因本協議書相關事宜有爭議需以訴訟處理時,立書人同意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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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客語文學創作獎報名寄件封面
(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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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文類: □現代詩 □散文 □短篇小說 □短劇
寄件人姓名、電話:
寄件人地址:
收件人地址:新北市新莊郵政19-91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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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交資料,請於□內勾選並依序排放:
(1)紙本
□參選作品一式5份
□作者資料表(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
□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
(2)電子檔
□含參選作品doc檔
□含作者資料表(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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