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2015臺中市客家古蹟古宅文化巡禮7/11.25.8/8.22 $300

2015臺中市客家古蹟古宅文化巡禮開辦

  • 最後異動時間:2015-06-08
  •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策劃「2015臺中市客家古蹟古宅文化巡禮」活動,預定舉辦四梯次(7/11、7/25、8/8、8/22),自6月12日上午9時起受理報名,共招收148個名額,每名酌收報名費用300元,低收入戶者免收報名費。
      臺中市客委會舉辦「2015臺中市客家古蹟古宅文化巡禮」活動,帶領大家參觀摘星山莊、張家祖廟與張廖家廟,並聘請專業導覽員,透過輕鬆知性、活潑生動的解說,讓參與者充分認識客家建築特色,活動行程也安排客家風味午餐饗宴,另贈伴手禮(客家肉粽芋粄等),希望透過客庄文化體驗之方式,提升市民暑期休閒旅遊活動品質。

      104年6月8日修正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報名方式除傳真外新增e-mail傳送方式,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檔案下載: 2015臺中市客家古蹟古宅文化巡禮簡章_報名表.docx
聯絡人: 廖小姐
聯絡電話: 22289111#52207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宣導活動, 客家事務
  • 發布日期:2015-06-05
  • 點閱次數:995

附件下載

  • 2015臺中市客家古蹟古宅文化巡禮退費申請書及領據(19 KB)
    參、活動日期與梯次
    一、第一梯次:104711日(六)
    二、第二梯次:104725日(六)
    三、第三梯次:10488日 (六)
    四、第四梯次:104822日(六)
    肆、活動行程與時間表
      一、第一梯次與第三梯次行程表                             
                 集合地點:豐原區陽明市政大樓前廣場       
       
                     
    08:40-09:00
    豐原區陽明市政大樓前廣場集合
     
    09:00-12:00
    古蹟古宅巡禮─張廖家廟、張家祖廟
    含車程
    12:00-13:00
    午膳
     
    13:00-16:00
    古蹟古宅巡禮─摘星山莊
    含車程
    16:00-
    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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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第二梯次與第四梯次行程表                                                                  集合地點西屯區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前廣場
       
                     
    08:40-09:00
    西屯區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前廣場集合
     
    09:00-12:00
    古蹟古宅巡禮─張廖家廟、張家祖廟
    含車程
    12:00-13:00
    午膳
     
    13:00-16:00
    古蹟古宅巡禮─摘星山莊
    含車程
    16:00-
    賦歸
     
     
     
    伍、報名時間:104612日至623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陸、參加資格與對象:本市6歲(含)以上之民眾。
    柒、報名方法 
    一、為使擴大市民參與活動機會,每人限報名一梯次,另為鼓勵全家出遊,每次最多報名4個名額(含本人)。本會將依報名者所填選之志願順序排入各梯次行程,每梯次皆錄取37名。
    二、將報名表傳真(04-2526-0735)E-mail(ppunit104@gmail.com)至本會後,將依報名表傳送本會時間先後次序錄取,並由本會主動以電話向報名者連繫確認程序完成並通知報名者繳交活動費用(在本會尚未完成電話連繫確認前,切勿先行繳費)。未接到本會電話確認者,則依受理順序列為各梯次備取,將另於通知。
    三、匯款方式:()郵局匯款單(現金匯款):請填寫郵政銀行匯款單,匯款時請註明姓名。()銀行轉帳:請填寫各銀行匯款申請單,匯款時請註明姓名。匯款後請務必將匯款單收執聯黏貼於「匯款單收執聯黏貼表」後,並連同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依下列方式擇一送達本會:
    ()傳真(042526-0735
    ()將文件掃描檔或拍照檔E-mail (ppunit104@gmail.com)
    ()郵寄或親自送達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3樓 客家事務委員會)
    ※使用傳真或E-mail者,務必來電告知:(042228-9111#52204(陳先生),確認本會是否已收到所報名之資料。
    四、低收入戶者,請依上開報名方法程序將「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一同送達本會
    捌、報名費與匯款注意事項
    一、由於辦理退費程序繁雜,煩請審酌報名。當日因重大事由不克參加者,可申辦退費,退費申請文件最遲應於活動結束後三日內向本會提出,本會將於活動結束十五日後統一辦理退費事宜。
    二、本次活動費用,每人酌收300(含導覽費、車資、餐費、保險等相關費用);惟出具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得免收取報名費。
    三、報名金額並未包含因以各匯款方式所衍生的手續費用,如銀行匯款匯費30元,須自行負擔。
    四、本會匯款帳戶資料(請至臨櫃匯款繳費,切勿使用ATM轉帳
        (一)銀行名稱:臺灣銀行 豐原分行
        (二)戶名: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保管款專戶
        (三)銀行代碼:0040303
        (四)帳號:0300-4509-4056
      五、匯款繳費完成後,將匯款單收執聯黏貼於「匯款單收執聯黏貼表」後以傳真(042526-0735E-mail掃描檔或拍照檔 (ppunit104@gmail.com)、郵寄(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3樓 客家事務委員會)或親自送達等方式至本會使用傳真或E-mail務必來電確認是否已收到繳款證明,以完成活動報名程序
    六、申請退費約定條款
    本活動已完成報名並將自費款項交至公庫者,於事先告知本會活動當日不克參加者而取消報名者,可依下列約定申請辦理退費。
    (一)申請退費者應填寫退費申請書連同親自簽名或蓋章之領據300元),及金融機構存簿正面影本(寄)送達本會申辦。(退費申請書及領據格式如附件一附件二)。
    (二)本會將以匯款方式退費,銀行代辦匯款手續費用30元須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將於所退金額內扣除;惟若因颱風、地震、傳染病或政府政策改變等其他不可力抗之因素而不可歸責於當事人者,其退費手續費用由本會自行吸收。
    (三)為期充分運用公共資源,決定申請退費者請儘早通知本會,以利本會安排後續報名民眾參加活動,或由申請人自行安排其他親友替換遞補。
    (四)退費申請文件最遲應於活動結束後3日內向本會提出,本會將於活動結束15日後統一辦理退費事宜。http://www.hakka.taichung.gov.tw/ct.asp?xItem=1456051&ctNode=1447&mp=1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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