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最近網路上傳說「晚上十時三十分後再洗衣服,離峰電價比較便宜」,不少民眾信以為真,有人還刻意到深夜才洗衣服,吵得鄰居不得安寧。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指出,這都是謠傳,事實並非如此。
夏天用電高峰期,不少人為了省電費,腦筋改動用到其他家用電器,最近,立委王惠美接獲許多民眾反映,深夜是離峰用電時段,此時洗衣服電費較省,服務處人員向台電求證後,發現網路傳言是錯誤的訊息,住家用電沒有尖峰和離峰,每二個月抄一次電表,依用電度數計算電費。
台電彰化區營業處服務中心指出,住家用電只有季節電價計價之別,沒有尖峰和離峰的時間電價區別,民眾雖然可以申請改為分時間段計費的「時間電價」,申請後每個月還要付基本費,對一般用電量不大的住家反而划不來。
服務中心表示,住家季節用電計算時間六月一日到九月三十日,用電量每月一二○度以下一.八九元,一二一度到三三○度二.七三元,三三一度到五○○度四元,五○一度到七○○度五.一五元,七○一度到一○○○度五.九九元,一○○一度以上六.七一元。
服務中心說,工廠或超商每月用電量高,會向台電申請時間計價,分尖峰和離峰時段計價,尖峰時段是每日早上七時三十分到晚上十時三十分,離峰時段晚上十時三十一分到隔天早上七時二十九分。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8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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