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

「文化基本法草案」中區公聽會4/7彰師大

「文化基本法草案」中區公聽會
報名截止日期,至106年4月4止。若報名額滿,可能提前實施截止報名。
時間:2017年4月7日(五),下午14:00-16:00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綜合中心演講廳
主持人:周志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教授
與談人:吳介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專任美術學系院副教授

目的說明:
國內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前後已歷經十餘年,朝野未有共識、也未獲民意關注與支持,加之文化事務範圍廣泛複雜,使文化基本法制定延宕至今。但「文化基本法」的制定乃國家應行完善並保障人民文化權利之內容與範圍,補充並落實憲法有關文化之原則與規定,確立國家文化發展之基本方針與原則,是為一切文化事務之法規及政策的基本指導之綱領。本次「文化基本法」草案受文化部委託,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法學會、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共同合作研擬,內容包含保障公民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與義務、文化治理的權限劃分與資源分配、文化資源的扶植與發展以及文化保護與救濟措施等多重內涵與作用。
本次文化基本法立法推動工作於2016年底啟動,針對各版本文化基本法草案內容及爭議性問題,已召開五場專家學者諮詢會及三場草案條文專家學者諮詢會,據以研擬本次「文化基本法」草案。為期立法周延,期冀廣納民間、學界、行政部門等各方意見,訂於北、中、南、東區辦理四場公聽會。 敬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EkdUxrri0Tul90itmW74bKu5w1GoY00xesaAgbgBXkoRAVA/viewform?c=0&w=1
共同參與。
*文化基本法草案將於公聽會前公告於文化部網站(http://www.moc.gov.tw/),供大眾及會議與會人員上網瀏覽下載。
辦理單位:
委託單位:文化部
執行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法學會、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計畫主持人:周志宏 教授,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王俐容 教授,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謝穎青 律師,臺灣文化法學會
議程:
13:30 - 14:00 報到入場
14:00 - 14:10 主持人致詞、介紹與會貴賓
14:10 - 15:50 「文化基本法」草案重點簡報、綜合座談與提問討論
15:50 - 16:00 回應與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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