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 星期二

高雄市政府辦理104年「文化港都山海遊-情定日落紅毛港」公教人員單身聯誼8/9


高雄市政府辦理104年「文化港都山海遊-情定日落紅毛港」

公教人員單身聯誼活動計畫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二、目的:擴展公教單身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兩性互動及情感交流,藉遊港活動,參訪國際宜居城市獲獎之紅毛港文化園區,行銷本市亞洲新灣區之建設,同時能促成良緣,提升婚育率,爰訂定本活動計畫。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高雄市小港區公所

四、參加對象:

(一)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編制內單身公教員工。

(二)中央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本市議會、中央機關駐南部單位、南部公立大學、公立醫療機構、國()營事業機構等編制內單身公教員工。

五、活動日期:10489(星期日)

六、活動地點:高雄市音樂館、打狗英國領事館、西子灣風景區、駁二藝術特區及紅毛港文化園區。

七、參加人數:4060(視報名人數情形酌予調整)

八、集合地點:高雄市音樂館(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

九、活動行程與內容:

 

日期
 
  
 
 
 
 
 
104
8
9
星期日
09000920
報到集合
高雄市音樂館
09201200
緣來就是你和我(團康)
高雄市音樂館
12001300
午餐時光(個人餐盒)
高雄市音樂館
13001500
簽訂馬關條約-懷古之旅
打狗英國領事館
15001600
倉庫蛻變風華再現
駁二藝術特區
16101650
愛的航程(遊港導覽)
高雄港
16501740
時空之旅-回到從前
(紅毛港遊園導覽服務)
紅毛港文化園區
17401800
成雙成對夕陽下
大船入港許誓言
紅毛港文化園區
18001900
小紅食堂悄悄話
紅毛港旋轉餐廳
19302015
手牽手回航
駁二藝術特區
 2015
手機賴給我,相約再相見
 
備註
徵用20-30輛機車雙乘遊覽,其餘先停放音樂館。回航後,再至音樂館取車。

※本活動以機車雙乘遊覽方式進行,故半數參加人員應自備交通工具(機車),參加人員均須自備安全帽。

十、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730(星期四)

(二)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上網連結網址:https://love99.kcg.gov.tw:8443/
 

2.登入後填妥報名各項資料,按「確認存檔」。

3.再按「列印資料」,資料列印出來,檢視無誤後,請黏貼下列資料:

1)最近6個月內之兩吋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機關識別證正反面影本。

4.網路報名後列印之紙本資料請於空白處註明「當日是否提供機車」,再將紙本資料於104731前以郵寄、公文交換、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完成報名手續,俾利查驗彙整。(承辦單位聯絡電話:07-2288868,聯絡人:林倩霜)

(三)報名表:若未能透過網路報名,請逕自填妥報名表於104731日前郵寄、公文交換、親自或委託他人送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彙辦,並將電子檔傳送林倩霜:s8863878@kcg.gov.tw(報名表請於高雄市政府人事處活動訊息區網頁下載)。

十一、繳費方式:

(一)本活動須負擔餐費、船票門票及保險等費用,除高雄市政府人事處補助部分經費外,參加人員需繳交新台幣800元,多退少補。

(二)接獲繳費通知者,請儘速於10485日中午12時前以匯款方式繳交新台幣800元(以匯款日期為準),並將繳費收據填註參加者機關名稱、姓名、聯絡電話(手機),影印傳真、掃描電傳或送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俾憑核對(繳費收據於活動報到時發給或郵寄)。本活動不受理現金繳費方式。

匯款帳號:102103063440

代收銀行:高雄銀行公庫部

戶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保管金專戶

傳真:07-2288864

電傳:s8863878@kcg.gov.tw
 

請註明:參加單身聯誼活動

(三)未如期繳費者視同放棄,經確認後,由備取人員依序位遞補。

(四)參加人員繳費後,除特殊原因致無法出席者,須於10485中午12時前告知承辦單位,逾期所繳費用不予退還,亦不得私自覓人代理參加。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府對報名人員保有審查權,經審查通過後,於10483下班前將錄取人員名單公布於本府人事處網站首頁活動訊息(http://kpd.kcg.gov.tw)及本府未婚聯誼線上報名系統(https://love99.kcg.gov.tw:8443/)(以隱藏部分名字方式,例如:陳大明/陳○明),另以電子郵件通知(使用YahooHotmailGoogle信箱者,請自行至垃圾郵件區尋找),未收到通知者請來電07-2288868洽詢;其未列入參加名單者,將不另行通知。

(二)參加聯誼活動者個人資料,應確實遵守電腦處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得洩漏或供其他使用。

(三)參加人員活動期間應確實遵守活動地點之規定,並全程參與本活動,不得藉故缺席或任意脫隊。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補充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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