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刑求畫作曝光 受難者「恨透了、恨透了」
白色恐怖受難者張常美,正在講解丈夫所繪之獄中刑求畫作。(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5-07-27 14: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這個叫螞蟻上樹,把你脫光光澆上糖水,讓螞蟻來咬,咬的痛得要死,然後拿那個寫好的口供就叫你按......然後這個是拔指甲,指甲拔了,你就痛得要死,會暈過去,你就會承認說有參加、有誰有誰......還有這個,叫做跪冰塊,跪在冰塊裡一邊跪一邊打,你一定會承認,然後不久以後就會被抓去槍斃......」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拍攝的《鏡頭下的白色人生第二輯》紀錄片當中,張常美是片中19位受訪者中的唯一女性,自然成為媒體焦點。然而張常美的人生際遇的確充滿著故事性,出生於1931年的張常美,18歲時因參加學校自治會被捕,在12年的監獄生涯中,和丈夫歐陽劍華相戀。
然而談起入獄經過,張常美仍然忍不住大呼「真倒楣!」。她被捕時年僅高一,由於擔任班長而參加學校的自治會,但某天卻傳出自治會的會長是共產黨黨員,自治會十幾個成員因此在大半夜被抓走,即使說自己不知情的張常美仍然無法倖免,成為全校唯一被抓的女生,最後以「參加叛亂組織」的罪名遭到判刑12年。
「關進去一個多月後,三更半夜才叫去問啊!一個大燈就這樣照著,看不到長相的特務就說『幾歲啦?叫什麼名字?在哪讀書啦?你認識某某人嗎?』然後就說好啦好啦,你們會長說你們也有參加共產黨!我說不可能,我不知道阿!他說妳只是不知道而已早參加了!然後就說很晚了,趕快在這裡蓋個手印、印個章就去睡覺,然後什麼都沒給我看,當時就這樣傻裡傻氣,也不知道嚴重性,就這樣回去。」張常美說起當初被逼供的過程,她說當初年紀太小不知道事情嚴重性,後來才知道特務老早就寫好自白書,只要逼囚犯蓋手印就好。
談到在獄中見到的形形色色女囚時,張常美從自己隨身攜帶的布袋中,拿出一幅幅由先生所繪製的刑求畫作,然而其中2幅刑求女性的畫作,更是令人不忍直視。
在其中一幅畫中,1位女人被自己的長髮高高掛在樑柱上,一旁有穿著制服的軍官持續對她刑求,而在她腳下,則是有一攤鮮血和一名剛呱呱落地的胎兒。張常美說,這一幅畫所描寫的女性,是當年遭到國民黨處死的抗日名將李友邦姪子李蒼降之妻,張常美當年和李妻同房,李妻說自己原本頭髮很長,但在這一次事情過後就剪短了,當時懷孕的她被特務打沒兩下胎兒就出來了,特務才驚覺她有身孕因而罷手。所幸該名小孩最後平安出生,長大後考取台大醫學系,目前在行醫救人
另一幅畫同樣慘不忍睹,畫中女子下半身赤裸,被兩位穿著國民政府軍服的男子架在一條粗麻繩上,女子的下體緊鄰著粗麻繩,麻繩上滿是鮮血。張常美指著這幅畫說「這個姓沈的,《新生報》的記者被這樣用,繩子上面流血啊......她就說好好好,放我下來、我承認、我先換個衣服,換好衣服完後就咬舌自盡了,生不如死阿!」她所描述的正是在作家柏楊書中的《新生報》記者沈嫄璋。
然而在這一段悲慘的歲月之中,張常美遇見了他的先生歐陽劍華,為慘白的歷史中增添了一點點色彩,但對於坐了12年又100天冤獄的張常美來說,即使和自己的摯愛在獄中相識,也無法沖淡這段歷史對為數眾多的無辜人才所造成的傷害,就如同張常美在紀錄片中說的「多少菁英在白色恐怖時代被殺掉、被關掉、被糟蹋掉,我不會原諒,我沒那麼心胸寬大,恨透了、恨透了。」這段話或許也是反映出每一位受難者心中,那一道永遠無法抹去的白色傷痕。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9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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