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守護民主平台 聲明稿】2015.11.05
總統府突然於11月3日週二深夜證實,馬英九總統將於11月7日週六赴新加坡,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此消息曝光後,輿論譁然、政壇震驚,更引起全體國人的惶惶不安。
我們認為,這一個突如其來的馬習會,不但不是兩岸關係歷史性的破冰,反而是台灣民主憲政的危機,甚至可能危及兩岸關係的長期發展。我們的思考與主張如下:
(一) 兩岸關係長期以來是攸關台灣國家生存與安全的重要議題,也是台灣內部亟待溝通尋求共識的敏感議題。但馬政府在大選前的突襲式馬習會,不僅造成台灣的民主憲政危機,也會造成台灣內部衝突,嚴重傷害民主互信與團結的基礎。
(二) 依照憲法規定,總統「對外代表國家」,因此即使前往或過境非邦交國,仍是以總統身分代表國家,絕不可能把「國家」地位掩埋,而以毫無憲政制度根據的「領導人」身分出訪。中國與新加坡有正式外交關係,習近平前往新加坡,無論如何其「中國國家主席」身分,都受到國際法(條約)的確認與保障。所謂「兩岸領導人」說法,實質上就僅僅是對馬英九「國家總統」身分的否認,因此這場會面,自始就不可能是「對等」與「尊嚴」。馬英九的此等出訪安排,已經違反了其擔任總統的誓詞,也已經違憲。
(三) 本次習近平前往新加坡的國是訪問,主要的背景是為了紀念中國與新加坡建交25週年。中星建交雖然並非星與中華民國之斷交(因為我國與新加坡從未正式建交),但是中國對台灣有主權宣稱,否定台灣/中華民國之主權,在國際政治與國際法上(包括各種民間組織)完全排除雙重承認。在這種狀況下,中華民國總統竟然前往參與帶有中星建交意涵的紀念活動,等於實質上「接受」了中國對台主權宣稱以及其對台灣的外交封殺,這種行為不但違憲,更有涉及外患罪的嫌疑。試問馬總統:你在到處插滿「五星旗」與新加坡國旗的場合,與習近平會面,你覺得維護了國家尊嚴,可以被平等對待嗎?
(四) 馬習會雖然宣稱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但是既然其目標為「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其內容必然涉及有關國防、軍事、主權等高度國安事項,因此從憲法角度,涉及憲法第63條,應該由立法院決議的「重要事項」。因此我們認為比較合理的程序,應該先由立法院邀請總統到院國情報告,由立法院決議「同意」之後,馬英九才能前往。本次顯然程序上已無可能,因此在憲政制度上,我們認為馬英九「不能」進行馬習會。
(五) 如果對於前述提到的憲政程序有所爭議,因為已經涉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我們認為民主進步黨應該結合其他在野黨立委,依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且因為有時間壓力,因此應該同時聲請大法官做出「暫時處分」,發出禁制令,禁止馬英九總統進行此次會面。大法官亦可藉此釐清相關的憲法爭議。
(六) 馬總統於11月4日派遣行政院長毛治國至立法院向院長與在野黨說明,下午陸委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馬總統亦將於五日早上召開記者會,並表示將於返國後至立法院報告。總統府自稱此為「事前」「事後」均受國會監督,絕非黑箱作業。我們認為,這是對於國會監督的莫大誤解。在此過程中,毛治國僅是總統府派到立院院的「信差」,院長的接見(以及台聯的出席)僅是「被告知訊息」。各場記者會也只是「向全民報告」,並非「向國會」報告,立法委員更無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質詢權」。馬習會後才預備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等於事後告知,完全無法改變已發生的馬習會密室會議內容。這樣短促且均屬「單向告知」性質的程序,何來國會監督之有?甚至連國民黨的立委都對這個狀況相當不滿。
(七) 陸委會引用了來路不明、方法不清的民調指出,有極高比例民眾支持兩岸領導人會面,此等說法相當模糊。姑且不論馬總統近來的民調支持度與信賴度都非常低,最近中研院「中國效應主題研究小組」所做的有關318運動的嚴謹學術實證研究指出,民眾之所以支持太陽花的主要理由之一,正是民眾不信任馬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能力,以及認為馬政府立場太過傾中。我們認為,一個民意支持度與信賴度如此低,且又將在七個月後卸任的總統,完全不具備可以與中國國家主席會面商談的民主正當性。
(八) 雖然宣稱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但是在“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的目標設定下,馬英九與習近平大可以「相互同意」或「達成共識」的方式,「各自陳述」兩岸必須以一中原則或框架為基礎,並以此基礎在近期內「積極推動」各種政治談判議程,包括互設辦事處、繼續簽署經貿協議、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協商和平協議等等。這一類的「共識」或類似的「口頭表述」,將會對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以及台灣人民的未來福祉,造成無法回復的重大傷害。
(九) 我們認為,台海應該和平,但應該建立在自由與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之上;兩岸應該和解,但應各自依循憲政民主的原則進行和解;中華民國政府的總統應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國家主席會面,尋求和解,謀取和平,但馬總統卻不該在其民主正當性已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憑其個人政治意志,將絕對少數人所支持的政治框架(一中各表、一國兩區),獨裁地圈限台灣人民的現在與未來。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堅決反對進行這一場「馬習會」,在此也呼籲全體台灣人民、各個公民社會團體以及政黨,也都能支持我們的主張。
聲明團體:臺灣守護民主平台
聯絡人: 顏厥安 (0920-734932); 邱文聰 (0910-869090)
下圖為2014年公民團體反對黑箱服貿要求建立兩岸監督條例之草案,由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製作,詳見《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說明網站
總統府突然於11月3日週二深夜證實,馬英九總統將於11月7日週六赴新加坡,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此消息曝光後,輿論譁然、政壇震驚,更引起全體國人的惶惶不安。
我們認為,這一個突如其來的馬習會,不但不是兩岸關係歷史性的破冰,反而是台灣民主憲政的危機,甚至可能危及兩岸關係的長期發展。我們的思考與主張如下:
(一) 兩岸關係長期以來是攸關台灣國家生存與安全的重要議題,也是台灣內部亟待溝通尋求共識的敏感議題。但馬政府在大選前的突襲式馬習會,不僅造成台灣的民主憲政危機,也會造成台灣內部衝突,嚴重傷害民主互信與團結的基礎。
(二) 依照憲法規定,總統「對外代表國家」,因此即使前往或過境非邦交國,仍是以總統身分代表國家,絕不可能把「國家」地位掩埋,而以毫無憲政制度根據的「領導人」身分出訪。中國與新加坡有正式外交關係,習近平前往新加坡,無論如何其「中國國家主席」身分,都受到國際法(條約)的確認與保障。所謂「兩岸領導人」說法,實質上就僅僅是對馬英九「國家總統」身分的否認,因此這場會面,自始就不可能是「對等」與「尊嚴」。馬英九的此等出訪安排,已經違反了其擔任總統的誓詞,也已經違憲。
(三) 本次習近平前往新加坡的國是訪問,主要的背景是為了紀念中國與新加坡建交25週年。中星建交雖然並非星與中華民國之斷交(因為我國與新加坡從未正式建交),但是中國對台灣有主權宣稱,否定台灣/中華民國之主權,在國際政治與國際法上(包括各種民間組織)完全排除雙重承認。在這種狀況下,中華民國總統竟然前往參與帶有中星建交意涵的紀念活動,等於實質上「接受」了中國對台主權宣稱以及其對台灣的外交封殺,這種行為不但違憲,更有涉及外患罪的嫌疑。試問馬總統:你在到處插滿「五星旗」與新加坡國旗的場合,與習近平會面,你覺得維護了國家尊嚴,可以被平等對待嗎?
(四) 馬習會雖然宣稱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但是既然其目標為「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其內容必然涉及有關國防、軍事、主權等高度國安事項,因此從憲法角度,涉及憲法第63條,應該由立法院決議的「重要事項」。因此我們認為比較合理的程序,應該先由立法院邀請總統到院國情報告,由立法院決議「同意」之後,馬英九才能前往。本次顯然程序上已無可能,因此在憲政制度上,我們認為馬英九「不能」進行馬習會。
(五) 如果對於前述提到的憲政程序有所爭議,因為已經涉及立法委員行使職權,適用憲法之疑義,我們認為民主進步黨應該結合其他在野黨立委,依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且因為有時間壓力,因此應該同時聲請大法官做出「暫時處分」,發出禁制令,禁止馬英九總統進行此次會面。大法官亦可藉此釐清相關的憲法爭議。
(六) 馬總統於11月4日派遣行政院長毛治國至立法院向院長與在野黨說明,下午陸委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馬總統亦將於五日早上召開記者會,並表示將於返國後至立法院報告。總統府自稱此為「事前」「事後」均受國會監督,絕非黑箱作業。我們認為,這是對於國會監督的莫大誤解。在此過程中,毛治國僅是總統府派到立院院的「信差」,院長的接見(以及台聯的出席)僅是「被告知訊息」。各場記者會也只是「向全民報告」,並非「向國會」報告,立法委員更無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質詢權」。馬習會後才預備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等於事後告知,完全無法改變已發生的馬習會密室會議內容。這樣短促且均屬「單向告知」性質的程序,何來國會監督之有?甚至連國民黨的立委都對這個狀況相當不滿。
(七) 陸委會引用了來路不明、方法不清的民調指出,有極高比例民眾支持兩岸領導人會面,此等說法相當模糊。姑且不論馬總統近來的民調支持度與信賴度都非常低,最近中研院「中國效應主題研究小組」所做的有關318運動的嚴謹學術實證研究指出,民眾之所以支持太陽花的主要理由之一,正是民眾不信任馬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能力,以及認為馬政府立場太過傾中。我們認為,一個民意支持度與信賴度如此低,且又將在七個月後卸任的總統,完全不具備可以與中國國家主席會面商談的民主正當性。
(八) 雖然宣稱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不會簽署任何協議,但是在“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的目標設定下,馬英九與習近平大可以「相互同意」或「達成共識」的方式,「各自陳述」兩岸必須以一中原則或框架為基礎,並以此基礎在近期內「積極推動」各種政治談判議程,包括互設辦事處、繼續簽署經貿協議、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協商和平協議等等。這一類的「共識」或類似的「口頭表述」,將會對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以及台灣人民的未來福祉,造成無法回復的重大傷害。
(九) 我們認為,台海應該和平,但應該建立在自由與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之上;兩岸應該和解,但應各自依循憲政民主的原則進行和解;中華民國政府的總統應該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國家主席會面,尋求和解,謀取和平,但馬總統卻不該在其民主正當性已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憑其個人政治意志,將絕對少數人所支持的政治框架(一中各表、一國兩區),獨裁地圈限台灣人民的現在與未來。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堅決反對進行這一場「馬習會」,在此也呼籲全體台灣人民、各個公民社會團體以及政黨,也都能支持我們的主張。
聲明團體:臺灣守護民主平台
聯絡人: 顏厥安 (0920-734932); 邱文聰 (0910-869090)
下圖為2014年公民團體反對黑箱服貿要求建立兩岸監督條例之草案,由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製作,詳見《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說明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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