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教育電台─和你一起打造聲音故事館」徵件3/25截止

「教育電台─和你一起打造聲音故事館」徵件活動開跑囉!

如果聲音是個故事館,你覺得他會是什麼樣子?
在你心中,你覺得聲音是什麼樣子?聲音的博物館可以用什麼方法去表現?
發揮你的想像力:你會怎麼打造屬於自己的「聲音故事館」?「教育電台─和你一起打造聲音故事館」提案計劃,邀請你一起來提案競賽:盡情用廣播打造你的聲音故事館吧!
 
活動方法:
1. 2/25-3/25 期間,請您提出未來的「聲音故事館」會是什麼樣子?其中需包含廣播x聲音x故事性三大元素並依照表單格式提交至leona@ner.gov.tw,於信件標題填寫【教育電台─和你一起打造聲音故事館提案計劃+參賽者真實姓名】,主辦單位收到後會回覆確認信函。
2. 教育電台組成評審小組,4/4公佈前三名:第一名可獲得超商禮券3000元,第二名禮券2500元,第三名禮券1500元,佳作禮券700元共10名。(評審標準:創意度40%、完整度(是否包含廣播、聲音與故事三大元素) 40%、可行性20%)
3. 活動期間只要至【教育電台聲動全世界】粉絲團指定貼文按讚留言,並tag更多臉友參與活動,小編會再抽出10位有留言的粉絲,獲得教育電台精美禮品組。
4. 想更了解廣播?請上教育電台官網了解廣播三元素和電台的運作:(電台雲端行動導覽系統)
5. 其他規定:
一、任何人士報名參賽,即代表同意遵守主辦單位訂立的比賽原則。任何違反比賽規則、惡意灌票、違反善良風俗與其他相關法規之作品,若有民眾實證檢舉相關不法行為,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與參賽資格。
二、參賽者須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與版權之情事。若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兌換其他等值商品/服務,亦不得轉讓他人領獎。
四、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獎品、內容與其他規則之更改權力。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活動官網。
五、依財政部規定,得獎金額超過NT$1,000元,依法需繳交身分證影本。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得獎人。
六、本活動參加資格與獎項提供對象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
七、所有得獎者須提供證明文件與聯絡方式,並簽回領據,以利獎品寄送。得獎名單公布一週內,主辦單位以電話及電子郵件寄發得獎通知及身分確認信,得獎者需於期限內完成身分確認,如因得獎者聯繫方式有誤,以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繫得獎者,視為自動棄權。
八、活動辦法以活動起始日公布為準,每人只有一次得獎機會(憑身分證與領據簽回領獎)。
九、作品著作人格權歸創作者所有,其著作財產權及再授權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利用權,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公開推廣或其他商業利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得獎者或致酬,得獎者並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以利作品流通。本次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納入未來「聲音故事館」之參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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