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最少一次…各類年金 65歲才能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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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智華、鄭媁∕台北報導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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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各職別可望六十五歲才能請領年金。年金改革委員會昨討論年金領取資格,很多委員主張退休年齡和請領年齡脫勾,應六十五歲才能請領年金,若要提早請領,年金就須減額;另有不少委員建議高中職(含)以下老師、危勞族群警消、護理等,應排除在外。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林萬億在會後記者會表示,委員對延後領但要有配套有共識,是歷次開會以來爭論最少的一次,他「樂觀其成」。
年改會昨討論年金請領年齡、年資及權益可攜性三議題。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請領與退休年齡應脫勾,她主張請領年齡為六十五歲,如果要提前領取,可採減額年金;願意延後領,則有展延年金。 考試委員黃錦堂也表示,如果給付年齡延到六十七歲才能請領,「太激烈」,應定為六十五歲,且提早領可提前到六十三歲,但須減額。黃錦堂也呼籲要有配套,例如先在私部門工作,中年晚期才到公部門,要能併計年資、分開帳戶。立委王榮璋也主張六十五歲請領年金。 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說,制度若規畫完整,沒人會反對。另退伍軍人給付年齡會單獨設計;年改會召集人陳建仁表示,軍人退伍制度會由國防部規畫。 目前勞保年金早已設計未來將逐步從現行六十歲延後到六十五歲才能請領,最多可提前五歲領、減額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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