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林佳龍質疑期約賄選 胡團隊反擊

林佳龍質疑期約賄選 胡團隊反擊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我選上了,明年再請大家吃飯。」這算不算期約賄選?民進黨市長參選人林佳龍昨天成立法律顧問團,他當場質疑,市長胡志強五月中在一場旅中同鄉會的餐會上公開表示「我連任成功,明年再請大家吃飯」,除涉行政資源輔選,更引起不少人質疑「有沒有期約賄選」?

  • 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右二)昨天成立法律顧問團,並提出捉賄獎金,加碼五百萬。(記者唐在馨攝) 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右二)昨天成立法律顧問團,並提出捉賄獎金,加碼五百萬。(記者唐在馨攝)

對此,胡志強競選辦公室執行長張樹森表示,五月時,胡志強還沒有登記參選,不是參選人,而且他覺得這是一種「主人家的客套」,若林佳龍覺得有任何涉及不法的,「歡迎直接檢舉、提告」。


林佳龍表示,他成立法律顧問團主要目的是反賄選、反行政不公、防選舉奧步。他也當場宣布,除了法務部提供的賄選檢舉獎金外,競選總部另加碼提供五百萬獎金;另外,選舉期間有很多「選舉抹黑」,也要提防。


對此,張樹森反擊要求「林佳龍不要做賊喊捉賊」,胡志強參選以來,從沒有扯上賄選官司,反觀林佳龍陣營在二○○五年市長選舉時,有多位輔選要角遭賄選判刑定讞,「林陣營有賄選前科,難以抵賴」。

林佳龍昨天表示,九年前他參選台中市長時,國民黨利用派報、傳單說他是「貪腐集團」,他為此提起告訴,結果法院還他清白;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尋求和解,賠償四十萬元,但一切的道歉、賠錢,都已無濟於事。


他再舉例,九年前同一場選舉投票日,胡志強拿著手機在投開票所亮出簡訊說,有人用簡訊惡意中傷他,此動作在投票日透過電子媒體不斷播送,讓他吃了很大的悶虧;事後他請侯友宜協助調查,只查到簡訊是從菲律賓傳來,且僅有少數人收到。他說,這是明顯「疑似自導自演的惡劣手段」。


林佳龍呼籲對手在競選過程當中,能夠多提出一些正面訴求,爭取人民的認同,讓年底的選舉成為一場優質的選戰。


對於林佳龍所舉的例子,張樹森表示「不值得回應」。他並反擊,日前,林佳龍競選總部主委蘇嘉全竟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不實栽贓、公然造謠「國民黨準備十億要賄選」,全案已由國民黨市黨部主委江士良提出告訴,目前正由台中地院審理中,他也要請問林佳龍的律師︰「蘇嘉全的言論有沒有不實抹黑?」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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