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

四項交通新制9/1上路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增罰3倍

四項交通新制9/1上路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增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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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影片)
 
為提升行車安全,明天起將有4項交通新制上路,交通部宣布,9月1日起,在國道或省道快速公路行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將加重處罰,罰款將從1200元到1500元加重為3000元到6000元,罰款最多增3倍;下交流道插隊未排隊將開罰3000~6000元;國道也將在國道地磅區等地點攔查遊覽車和大客車;遊覽車和大客車每次定檢也須檢附4個月內保養紀錄。
 
為減低肇事率,交通部表示,明天起,汽車在駛離國道或省道快速公路主線車道下匝道時,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將可開罰3000~6000元,另因應警政署公警局考量任意變換車道恐易肇事,希望針對高速公路或省道快速公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能從重處罰,交通部修法加重罰則,罰款從1200元到1500元加重為3000元到6000元,罰款最高增加3倍,9月1起上路後將依該罰則取締。
 
另國道收費站拆除後,為有利國道執行監、警聯合稽查作業,高速公路局已規劃於國道沿線地磅站區設置大客車攔查點,交通部表示,明起大客車和遊覽車駕駛人需依循標誌標線指示進入大客車攔查點受檢,將不定期攔查遊覽車和大客車駕駛資格、車輛逃生和安全設備、胎紋是否符合規定,若未依規定進入該區受檢,將可罰3000元到6000元。
 
遊覽車和大客車9月起也將不分出廠年份,每次定期檢驗均須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若未依規定受檢,將可罰900元~1800元,若受檢不合格,將於一個月內複檢,複檢不合格將有吊扣車牌牌照等規定。(李姿慧/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831/939335/%E5%9B%9B%E9%A0%85%E4%BA%A4%E9%80%9A%E6%96%B0%E5%88%B69/1%E4%B8%8A%E8%B7%AF%E3%80%80%E8%AE%8A%E6%8F%9B%E8%BB%8A%E9%81%93%E6%9C%AA%E6%89%93%E6%96%B9%E5%90%91%E7%87%88%E5%A2%9E%E7%BD%B03%E5%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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