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文化志工培訓—第二十八期漢語基礎班招生簡章
一、宗旨
承續雅頌古風之餘韻,體認文化道統之精深;期能怡情養性,樹立節操;進而移風易俗,淨化人心。
二、目標
(一)配合政府教育政策,因應各級學校之需要,協助落實鄉土教學。
(二)培養使用河洛漢語之基本能力,學習以漢語朗誦古文、吟唱詩詞之要領。
(三)復興中華傳統文化,共創詩書禮樂社會。
三、指導單位:
(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
(一) 財團法人臺中樂成宮。
(二)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五、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六、協辦單位:
(一) 救國團臺中市東區團委會。
(二)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廣亮慈善會。
七、研習內容:
(一)漢語基礎:漢語之聲母、韻母、聲調、呼切、以及變調之原理原則。
(二)漢字認讀:漢音字典之使用方法,並以三字經、弟子規等教材,
熟悉漢字正音。
(三) 詩詞吟唱:認識各種傳統詩調,賞析唐詩宋詞,並學習以河洛漢語
朗誦和吟唱之。
(四)授課進度表(請上”梅川學會”網站下載區參閱)。
八、研習時間:
(一)每週兩節課—星期一晚上七點整到九點。
(二)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日 起至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四日止,計三十六
節數。
九、研習地點:
臺中市樂成宮文教館二樓講堂。
十、報名資格:
(一)本會之會員。
(二)中部地區之各級學校教師。
(三)具一般語文能力之社會人士。
十一、報名期間:
十二、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格(歡迎上網下載)。
(二)繳交費用:
1.報名費:伍佰元整(請假未超出四節,結業時退還)。
2.助印教材工本費:貳仟整 (大漢清韻第一、二輯,第三、四輯
兩冊書及八張CD專輯一張精選輯) 。
(三)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
自10月5日 起,每週一晚上七點半至九點,請前往臺中市東區樂成宮文教館二樓講堂查詢辦理。(聯絡電話:0939 – 976768侯秘書長)
2.網路報名: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以下信箱:
交。(教材亦於當天購買)
十三、本班特色:
(一)採用投影片、電腦播放系統等多媒體教學。
(二)實施學長制度,由各期學長義務從旁輔導學習。
(三) 凡參加本班研習課程之學員即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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