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初期台幣與法幣(金圓券)的匯兌問題--「一國兩制」財金政策的回顧
薛化元(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暨台史所合聘教授)
1945年10月接收台灣以後,陳儀在蔣介石的支持下,透過不採用法幣而實施台幣的政策,試圖防堵中國大陸嚴重的通貨膨脹,透過輸入的方式衝擊台灣的經濟。[1] 但是,此一政策是否有效,實際上,是以國民政府的匯率政策作為依歸的。而此一戰後台灣史中短暫的「一國兩制」經驗的意義,比起對國民黨當局統治政策,或是陳儀不當施政的批判,過去較不受重視。但是對戰後初期的台灣經濟而言,則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一、初期匯率問題的影響對此,汪彝定的回憶錄便清楚地指出,(中央的)國民政府所訂的匯率如何對台灣造成不公,而有利於中國大陸來台取得物資,過程中以匯兌不當的狀態,取得財經上的利益,這也就是低估台幣的價格所帶來的影響。
汪彝定回憶:「1946年初來臺時最令我驚喜,後來卻深感遺憾的是臺幣與法幣匯率(一比二十)不公平。拜此匯率之賜,我們這些早期來臺的窮公務員,忽然之間發了一筆小財。我帶來臺灣約有一、二十萬元法幣,按照二十比一的匯率,變成六、七千元,甚至上萬元臺幣。我穿著一條舊卡其褲子來到臺灣,這時趕緊去太平町(延平北路)做衣服,一口氣做了兩套款式不甚高明的西服,共花了我二、三千元而已。如果在重慶,這筆錢(六萬元法幣)連一條卡其布褲都買不到。不公平的匯率,是臺人怨懟的一個原因。」[2]
另一方面,也由於台灣的廠商或個人,要在中國大陸購買物資必須使用法幣,而台灣的法幣供給相對不足,而導致法幣價格被高估的一個狀態。但是,台幣與法幣的匯兌制度,所帶來的不良的影響,在當時少被提起,因此在後二二八之後的狀態,不比二二八事件當時更為嚴重。
二、後二二八的通貨膨脹問題
後二二八台灣的通貨膨脹問題與二二八之前造成通貨膨脹的主要原因,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1945年10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積極建立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經貿網絡。大量的糖、茶、香蕉與鳳梨等產品,被輸入中國各省。但是,國民政府(及其後的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貨幣(法幣、金圓劵改革後此一狀況依然)對台幣明顯高估,[3] 且因中國大陸嚴重惡化的通貨膨脹及貨幣劇烈貶值的狀況下,由於買方付款的延遲,貿易局壟斷對外貿易,導致經貿利潤遭到嚴重侵蝕。[4]而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匯兌,更嚴重的是造成台灣發生嚴重的通貨膨脹。
除了原有的問題外,1948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推動金圓券改革,同時實施的經濟管制,不僅沒有改善台灣的經濟,反進一步傷害了臺灣的經濟。根據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的〈幣制改革在臺灣〉一文:金圓券改革實施後,中央政府於8月25日實施物價管制,規定全台物價以8月19日金圓所標示的各項定價為準。臺幣對法幣的比率的與貨物售價之調整皆需經行政院核定。由於此一政策的實施,韓麗珍在〈幣制改革後的臺灣經濟〉便指出:「採購外國貨物,在8月19日以前,是要結匯,美金一元結匯法幣八百萬元;8月19日以後,結匯須一千二百元,即等於八‧一九前的美鈔黑市。因此,商人要多花四百萬元,才能買到同樣美金一元的東西。成本提高,售價不提高,商人是無人敢去採辦的;此外腳踏車零件、車胎、西藥也有同樣的情形。」
圖2 臺灣銀行(舊台幣)本票
(圖片來源:http://blog.xuite.net/bodsa/twblog/161997695-%E6%96%B0%E5%8F%B0%E5%B9%A3%E7%9A%84%E8%B3%BC%E8%B2%B7%E5%8A%9B)
透過前述的管制機制,台灣的物價受到相當大的影響,因為不僅是台灣的物價將直接而完全的受制於中國的京滬市場,更因為工業品多係由中國大陸輸入,結果台灣成為高物價區域。原本1948年8月19日的台灣物價比起中國大陸京滬市場,不但輸入品的價格與原採辦地的價格有距離,而且台灣特產品的價格也偏低。結果以當日的水準作為限價的起點,對台灣的商人和生產者就造成嚴重的損失。
整體而言,二二八事件過後,雖然國民政府撤換陳儀,並將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但是,原本的財經政策並沒有徹底的改弦易轍,也就是對台灣不利的匯兌制度,不僅沒有改善而且在之後,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而中央駐台各機關不斷地要求台灣省政府代墊相關款項,也造成台幣發行數目持續增加,這是後二二八之後,台灣嚴重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換言之,透過不當的匯兌制度低估台幣的價格,以及台灣與中國緊密的經濟聯繫、貨物流通,彼此的輸入輸出狀態,導致台灣在二二八之後,原本的通貨膨脹問題不僅始終沒有改善,甚至出現更為嚴重的狀態,這樣的狀態越往新台幣改革的時間點逼近,問題就更為嚴重。而這種匯兌問題的解決,或是台灣與中國緊密經貿關係問題的解決,基本上,是在1949年新台幣改革之時,才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根據林鐘雄的研究,除了1948年1月15日至8月18日,及1948年11月12日至1949年6月15日之外,台幣對法幣或是金圓券的匯率都是由中央政府決定。因此,匯率政策對台灣財經情勢的負面影響,或是台灣物資價值被低估地輸往中國大陸,相關責任也都應該由中央政府層級承擔。
圖4 新臺幣壹分
(圖片來源:http://blog.xuite.net/tchow0821/twblog/126227681-%E5%A3%B9%E5%88%86%E5%88%B8--%E6%9C%80%E5%B0%8F%E9%9D%A2%E5%80%BC%E7%9A%84%E6%96%B0%E5%8F%B0%E5%B9%A3(%E8%88%8A%E8%97%8F))
1949年5月,由於台灣情況特殊,及財政廳嚴家淦廳長力爭結果,中央政府同意對台灣財政予以特別支持,關於過去台灣省替中央在台機關所墊款項,中央政府特准全部以存台黃金美鈔歸還。[8] 6月15日,台灣省政府以中央銀行撥還台灣銀行的八十萬兩黃金作為發行準備,並撥借一千萬美元外匯作為進口貿易資金,公告新台幣發行辦法,進行幣制改革。[9] 其中除舊台幣四萬元折合新台幣一元之外,並規定新台幣最高發行額為兩億元,及一美元兌換新台幣五元。[10] 此一政策對台灣被捲入中國大陸經濟風暴所引發的通貨膨脹,有相當程度的改善效果,但是此一效果之所以產生,並不是因為四萬元舊台幣換新台幣一元這種單純面額的改變,更重要的是,台灣貨幣供給額的控制基本上必須切斷與中國大陸的匯兌關係,以及台灣銀行不再藉增加通貨發行墊付中央政府各項墊支款項,才得以根本解決。就在新台幣幣制改革的第二天,陳誠主政下的台灣省政府下令停止與金圓券及中國大陸其他貨幣的匯兌措施。[11] 此後,台灣雖曾恢復與中國大陸通匯,但是不僅時斷時續,而且商匯更見限制。[12] 加上中共政權已經逐漸控制了中國大陸的大部分區域,因此,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經貿關係幾乎中斷。
另一方面,也由於台灣的廠商或個人,要在中國大陸購買物資必須使用法幣,而台灣的法幣供給相對不足,而導致法幣價格被高估的一個狀態。但是,台幣與法幣的匯兌制度,所帶來的不良的影響,在當時少被提起,因此在後二二八之後的狀態,不比二二八事件當時更為嚴重。
二、後二二八的通貨膨脹問題
後二二八台灣的通貨膨脹問題與二二八之前造成通貨膨脹的主要原因,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1945年10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積極建立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經貿網絡。大量的糖、茶、香蕉與鳳梨等產品,被輸入中國各省。但是,國民政府(及其後的中華民國政府)發行的貨幣(法幣、金圓劵改革後此一狀況依然)對台幣明顯高估,[3] 且因中國大陸嚴重惡化的通貨膨脹及貨幣劇烈貶值的狀況下,由於買方付款的延遲,貿易局壟斷對外貿易,導致經貿利潤遭到嚴重侵蝕。[4]而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匯兌,更嚴重的是造成台灣發生嚴重的通貨膨脹。
除了原有的問題外,1948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推動金圓券改革,同時實施的經濟管制,不僅沒有改善台灣的經濟,反進一步傷害了臺灣的經濟。根據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的〈幣制改革在臺灣〉一文:金圓券改革實施後,中央政府於8月25日實施物價管制,規定全台物價以8月19日金圓所標示的各項定價為準。臺幣對法幣的比率的與貨物售價之調整皆需經行政院核定。由於此一政策的實施,韓麗珍在〈幣制改革後的臺灣經濟〉便指出:「採購外國貨物,在8月19日以前,是要結匯,美金一元結匯法幣八百萬元;8月19日以後,結匯須一千二百元,即等於八‧一九前的美鈔黑市。因此,商人要多花四百萬元,才能買到同樣美金一元的東西。成本提高,售價不提高,商人是無人敢去採辦的;此外腳踏車零件、車胎、西藥也有同樣的情形。」
圖2 臺灣銀行(舊台幣)本票
(圖片來源:http://blog.xuite.net/bodsa/twblog/161997695-%E6%96%B0%E5%8F%B0%E5%B9%A3%E7%9A%84%E8%B3%BC%E8%B2%B7%E5%8A%9B)
透過前述的管制機制,台灣的物價受到相當大的影響,因為不僅是台灣的物價將直接而完全的受制於中國的京滬市場,更因為工業品多係由中國大陸輸入,結果台灣成為高物價區域。原本1948年8月19日的台灣物價比起中國大陸京滬市場,不但輸入品的價格與原採辦地的價格有距離,而且台灣特產品的價格也偏低。結果以當日的水準作為限價的起點,對台灣的商人和生產者就造成嚴重的損失。
整體而言,二二八事件過後,雖然國民政府撤換陳儀,並將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但是,原本的財經政策並沒有徹底的改弦易轍,也就是對台灣不利的匯兌制度,不僅沒有改善而且在之後,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而中央駐台各機關不斷地要求台灣省政府代墊相關款項,也造成台幣發行數目持續增加,這是後二二八之後,台灣嚴重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換言之,透過不當的匯兌制度低估台幣的價格,以及台灣與中國緊密的經濟聯繫、貨物流通,彼此的輸入輸出狀態,導致台灣在二二八之後,原本的通貨膨脹問題不僅始終沒有改善,甚至出現更為嚴重的狀態,這樣的狀態越往新台幣改革的時間點逼近,問題就更為嚴重。而這種匯兌問題的解決,或是台灣與中國緊密經貿關係問題的解決,基本上,是在1949年新台幣改革之時,才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根據林鐘雄的研究,除了1948年1月15日至8月18日,及1948年11月12日至1949年6月15日之外,台幣對法幣或是金圓券的匯率都是由中央政府決定。因此,匯率政策對台灣財經情勢的負面影響,或是台灣物資價值被低估地輸往中國大陸,相關責任也都應該由中央政府層級承擔。
1945/10/10 | 台灣前進指揮所公告:原台灣貨幣(台灣銀行券與日本銀行券)在國民政府的處理辦法公佈前繼續流通,法幣在台禁止使用。 |
1945/11/8 |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通告嚴禁法幣流通。 |
1946/8/20 | 台銀辦理省外匯兌,法幣對台幣交換率改為40:1。 |
1946/11/26 | 破獲台幣偽造案(偽造額達千萬元以上)。 |
1947/2/20 | 財政處長嚴家淦從中央銀行貸款991億元法幣,發表台幣與法幣的兌換率1:35。 |
1947/9/19 | 省政府決定本省金融經濟問題處置案三點:1.各省營機關的輸出入物資必須經過台灣省物資調節委員會處理。2.各省營機關在上海的法幣餘額,全部存入台灣銀行上海分行,禁止自行保存或存入其他銀行之用。3.各省營機關的存款由台灣銀行限定。 |
1948/2/27 | 台幣發行額到1948年1月止為17,902,016,000元。 |
1948/5/5 | 台銀發行面額台幣五千元之本票。 |
表1 1946/8/20~1948/8/18匯率問題重要紀事
(作者自製)
(作者自製)
三、新台幣改革政策及其後續問題1948年12月,中國大陸金圓券改革失敗以後,中國大陸巨額資金迅速流入台灣,進行避險或謀取匯兌上的利益,透過匯兌導致台灣的通貨膨脹更加激烈。[5] 整體而言,當時台灣經濟情況不佳,民間更只有小型工商業活動,民間部門的資金需要很難獲得官營銀行的支持,因此,既有的研究便指出,台灣惡性貨幣膨脹的兩個主要原因都是外來的。一是台灣銀行以省庫的角色,採取增加通貨發行的方式而墊付中央政府的各項墊支款項;二是台灣銀行係以法幣(後來改為金圓券)作為發行準備,且舊台幣與法幣、金圓券之間長期採用固定匯率制度,因而法幣及金圓券在大陸之惡性通貨膨脹乃藉固定匯率而輸入台灣,轉變成舊台幣的惡性通貨膨脹。由此可知,陳誠主政的台灣省政府如欲壓制台灣的通貨膨脹,先須控制貨幣供給額的增加;而為控制貨幣供給額的增加,則須斷絕這兩項外來不利影響因素的關係。[6] 從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不到一年的時間,台幣從1835比1兌換金圓券,成為1比2000,[7] 這是台灣被迫推動新台幣一元兌換舊台幣四萬元的幣制改革的重要背景。
圖4 新臺幣壹分
(圖片來源:http://blog.xuite.net/tchow0821/twblog/126227681-%E5%A3%B9%E5%88%86%E5%88%B8--%E6%9C%80%E5%B0%8F%E9%9D%A2%E5%80%BC%E7%9A%84%E6%96%B0%E5%8F%B0%E5%B9%A3(%E8%88%8A%E8%97%8F))
1949年5月,由於台灣情況特殊,及財政廳嚴家淦廳長力爭結果,中央政府同意對台灣財政予以特別支持,關於過去台灣省替中央在台機關所墊款項,中央政府特准全部以存台黃金美鈔歸還。[8] 6月15日,台灣省政府以中央銀行撥還台灣銀行的八十萬兩黃金作為發行準備,並撥借一千萬美元外匯作為進口貿易資金,公告新台幣發行辦法,進行幣制改革。[9] 其中除舊台幣四萬元折合新台幣一元之外,並規定新台幣最高發行額為兩億元,及一美元兌換新台幣五元。[10] 此一政策對台灣被捲入中國大陸經濟風暴所引發的通貨膨脹,有相當程度的改善效果,但是此一效果之所以產生,並不是因為四萬元舊台幣換新台幣一元這種單純面額的改變,更重要的是,台灣貨幣供給額的控制基本上必須切斷與中國大陸的匯兌關係,以及台灣銀行不再藉增加通貨發行墊付中央政府各項墊支款項,才得以根本解決。就在新台幣幣制改革的第二天,陳誠主政下的台灣省政府下令停止與金圓券及中國大陸其他貨幣的匯兌措施。[11] 此後,台灣雖曾恢復與中國大陸通匯,但是不僅時斷時續,而且商匯更見限制。[12] 加上中共政權已經逐漸控制了中國大陸的大部分區域,因此,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經貿關係幾乎中斷。
1948/8/19 | 總統蔣介石公佈「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實行幣制改制(決定兌換率,金圓券1元對法幣300萬元,金圓券4元對1美元)。 |
1948/8/20 | 行政院決定金圓對台幣的兌換率為1:1835。 |
1949/4/8 | 台灣銀行公佈,台幣對金圓券兌換率200:100。 |
1949/4/9 | 台幣、金圓券兌換率150:100;黃金與美金暴漲。 |
1949/6/15 |
台灣省實施幣制改革方案(台灣銀行發行新台幣二億,兌換率為新台幣一元:舊台幣四萬元,保持美元連鎖制度,五元:一美元,金、銀、外幣及其物質為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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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1948/8/20~1949/5/27匯率問題重要紀事
(作者自製)
(作者自製)
四、結語純就財金政策來看,從陳儀接收台灣開始,最晚到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到台灣,台灣和中國大陸曾經處於國民黨政府統治下的「一國兩制」。由於台灣對主導政權的國民黨當局無法發生足夠的影響力,整體財金政策也出現對台灣嚴重不利的狀況。從台幣對法幣的匯率,到台幣對金圓券的匯率,始終如此。這也是造成戰後初期台灣被捲入中國嚴重的通貨膨脹之中,無法自拔的關鍵性因素。必須等到新台幣改革之後,台灣脫離中國經貿圈,特別是在中華民國政府失去中國大陸的統治權,終結此一短暫「一國兩制」時期,台灣才能擺脫中國嚴重通貨膨脹的影響。而在美援來了之後,透過經貿制度與對外經貿關係的重整,開啟後續台灣經濟發展的新契機。
參考資料: [1] 李永熾監修,薛化元主編,《台灣歷史年表:終戰篇I》(臺北:明田,1996),頁4、14。[2] 汪彝定,《走過關鍵年代:汪彝定回憶錄》(臺北:商周,1991),頁16-17。[3] 林鐘雄,〈1940年代的台灣經濟〉,張炎憲等編,《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臺北: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8),頁46。[4] 劉士永,《光復初期台灣經濟政策的檢討》(臺北縣板橋市:稻鄉出版社,1996),頁71。[5] 隅谷三喜男、劉進慶、涂照彥,《台灣之經濟──典型NIES之成就與問題》(臺北:人間出版社,1993),頁33;林鐘雄,〈1940年代的台灣經濟〉,收入《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臺北: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8),頁46。[6] 林鐘雄,《台灣經濟發展四○年》(台北:自立晚報,1987),頁34。[7] 李永熾監修,薛化元主編,《台灣歷史年表:終戰篇I》(臺北:明田,1996),頁70、84;《台灣新生報》,1948年12月22日;《中央日報》,1949年5月27日。[8] 《台灣新生報》,1949年5月26日。[9] 《臺灣省政府公報》,卅八年夏字第六十二期,頁770-774。[10] 《台灣新生報》,1949年6月15日;《中央日報》,1949年6月15日。[11] 李永熾監修,薛化元主編,《台灣歷史年表:終戰篇I》(臺北:明田,1996),頁86;《中央日報》,1949年6月16日。[12] 《台灣新生報》,1949年12月31日。這是官方公佈的時間,實際上收兌日期稍有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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