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 競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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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別 | 初霧半馬組 | 健康休閒組 | 庄腳親子組 |
公里數 | 21KM | 11.5KM | 3.8KM |
報名費用 | NT $900 | NT$ 700 | NT$ 400 |
21KM、11.5KM採用拋棄式晶片,
不另計押金 | 3.8KM不計時 |
21KM、11.5KM、3.8KM報到郵寄費另計 |
報名限額 | 1,500名 | 2,000名 | 1,500名 |
鳴槍時間 | 6:00 | 6:10 | 6:20 |
限制時間 | 3小時 | 2小時 | 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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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競賽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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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1KM初霧半馬組:
活動會場起點(亞洲大學)柳豐路→右轉中正路→右轉北岸路→右轉中投東路一段→右轉北豐路→右轉四德路→右轉四德南路→左轉福新路→左轉乾溪路左岸→右轉四德路(中正橋)→右轉乾溪路右岸→右轉中正路(乾溪橋)→右轉乾溪路左岸→左轉新厝路→左轉新厝路550巷→左轉柳豐路→活動會場終點(亞洲大學) |
(二) | 11.5KM健康休閒組:
活動會場起點(亞洲大學) →柳豐路→右轉中正路→右轉北岸路→右轉中投東路一段→右轉丁台路→右轉福新路→右轉柳豐路→活動會場終點(亞洲大學) |
(三) | 3.8KM庄腳親子組:
活動會場起點(亞洲大學)→右轉柳豐路→右轉中正路(台三線) →右轉六股路→右轉文祠路←右轉柳豐路532巷→左轉柳豐路→活動會場終點(亞洲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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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報名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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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報名日期:105年6月20日(一)至105年8月1日(一) |
(二) | 報名時間:105年6月20日中午12:00起,開放報名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請上伊貝特報名系統 |
(四) | 報名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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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KM初霧半馬組NT$900 |
2. | 11.5KM健康久久組NT$700 |
3. | 3.8KM庄腳親子組NT$400 |
4. | 本賽事採用金牌計時晶片,為拋棄式晶片 |
5. | 21K及11.5K晶片不含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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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團體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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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限一次統一報名者 |
2. | 30人以上將提供選手休息區帳蓬供報名團體使用,惟因場地限制帳棚數量有限,先完成報名單位優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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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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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EVEn 超商 ibon 繳費流程(須自付手續費) |
取得一個i-bon繳費代碼→憑此一代碼至全國7-11超商門市→i-bon機器螢幕點選『繳費』→選擇『代碼輸入』→輸入您的繳費代碼『五碼英文字母+12碼數字,例如: LAFXT+000000123456 (共計17碼)』→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確認,列印繳費單』→憑繳費單於全國7-11超商門市臨櫃繳費→報名完成。 |
1. | 未依照規定時間內繳交報名費者或繳交報名費時已額滿,皆視同未報名成功,無法再進行繳費。報名費繳費完成後即可到報名系統上之本賽會【報名查詢/修改】查詢繳款狀況。 |
2. | 已完成報名手續並繳費成功之選手,網路報名之資料即無法修改。請於繳費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並於轉帳後至原報名網頁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
3. | 報名手續完成者,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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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退費機制:
參加者一經報名,完成繳費者,即不退費,但若因身體不適或重大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開刀、後備軍人點召…等)得出具《醫生證明》或《官方證明》,始得辦理退費,僅受理以電子郵件申辦 E-Mail:a22382058@gmail.com,受理日期至10月16日,逾期不論任何理由不再受理,退費額度以全額之七成辦理,退費金額統一於11月20日匯回指定帳戶。 |
(八) | 網路報名及繳費問題:
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伊貝特報名:02-2951-6969
上班時間:09:00~18:00 |
(九) | 活動賽事問題:
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41-1060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8:00 |
(十) | 衣服尺寸對照表:
選手紀念衫為團隊嚴選優質紀念T恤,並區分大人及小孩尺寸。請於報名時勾選衣服尺寸,如表列說明,請跑者斟酌點選(無勾選尺寸者將統一以L發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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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選手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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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1KM初霧半馬組總成績男子組&女子組 |
(二) | 21KM初霧半馬組年齡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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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性別 | 年齡 | 組別 | 性別 | 年齡 |
高齡組 | 男 | 70歲以上
(35年次(含)以前) | 女A組 | 女 | 50歲以上
(民國55年次以上) |
男A組 | 男 | 60~69歲以上
(36~45年次以前) | 女B組 | 女 | 40~49歲
(民國65~56年次) |
男B組 | 男 | 50~59歲
(民國55~46年次) | 女C組 | 女 | 30~39歲
(民國75~66年次) |
男C組 | 男 | 40~49歲
(民國65~56年次) | 女D組 | 女 | 19~29歲
(民國86~76年次) |
男D組 | 男 | 30~39歲
(民國75~66年次) | 女E組 | 女 | 18歲以下
(民國87年次以後) |
男E組 | 男 | 19~29歲
(民國86~76年次) | | | |
男F組 | 男 | 18歲以下
(民國87年次以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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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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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郵寄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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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於2016/10/17~2016/10/22期間將參加者物品配送至報名表上所填之地址,郵寄費用請於報名時與報名費一同繳交。繳費完成後即不受理更換報到方式或收件地址,避免無法完成報到。 |
2. | 郵寄費用參考表(限臺灣境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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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1~2人 | 3~5人 | 6~10人 | 11~20人 | 21~30人 | 31人以上 |
郵寄費用 | 100元 | 200元 | 300元 | 500元 | 750元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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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於配送期間注意包裹配送情況,2016/10/22中午前仍未收到報到物品,請洽詢活動服務專線04-2241-1060,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造成包裹無法送達,將不另行補寄,確認時間至2016/10/24晚上18:00止,逾期視同放棄,大會將不予保留未收件的物品。 |
4. | 郵寄報到限臺灣境內,如包裹送達而無人接收導致無法參賽者,責任自負,大會將不再另行補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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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親自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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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間:2016/10/29(六) 下午13:00-17:00 |
2. | 地點:亞洲大學體育館(臺中區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
3. | 親自報到者,憑《報到回執聯》及《身份證》(或身份證明文件)辦理報到 |
4. | 報到回執單請於2016/10/12後至報名網站【報名查詢/修改】列印《報到回執聯》(請輸入姓名/身份證字號查詢並列印),大會不另郵寄。 |
5. | 報名者無法親自辦理報到,可將《報到回執聯》及《代理報到委託書》交付受委託人代理報到,並附《身分證明文件》,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
6. | 比賽當天恕不受理報到手續,報到完成後,晶片、號碼布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再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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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報到領取物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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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領取物資 | 紀念運動衫 | 晶片 | 號碼布
(含別針、遊園券) | 活動手冊 |
21K初霧半馬組 | ☆ | ☆ | ☆ | ☆ |
11.5K健康休閒組 | ☆ | ☆ | ☆ | ☆ |
3.8K庄腳親子組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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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選手領取比賽物資後請務必詳細核對競賽組別等資料,如有錯誤,請務必當場提出更正 |
(五) | 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報到參賽者,可憑大會報到憑證,於賽後5天內(上班時間 09:00~16:00)至承辦單位(另行公布地點)領取報到紀念品(逾時視同棄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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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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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1KM初霧半馬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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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總成績獎:男子組與女子組分別取前3名,頒發禮券與獎盃。 (總成績獎得獎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21KM初霧半馬組 |
名次 | 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禮券$8,000 、獎盃乙座 | 禮券$8,000 、獎盃乙座 |
第二名 | 禮券$ 6,000 、獎盃乙座 | 禮券$ 6,000 、獎盃乙座 |
第三名 | 禮券$5,000 、獎盃乙座 | 禮券$5,000 、獎盃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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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組優勝獎:男女年齡分組前3名頒發禮券與獎盃,第4-20名頒發獎牌
21KM分組男子組 | 21KM分組女子組 |
第一名 | 禮券$ 3,000、獎盃乙座 | 第一名 | 禮券$ 3,000、獎盃乙座 |
第二名 | 禮券$ 2,000 、獎盃乙座 | 第二名 | 禮券$ 2,000 、獎盃乙座 |
第三名 | 禮券$ 1,000 、獎盃乙座 | 第三名 | 禮券$ 1,000 、獎盃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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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1KM分組優勝獎錄取依據
各組報名人數 | 錄取人數 |
1~20人(含20人) | 1人 |
21~40人(含40人) | 2人 |
41~60人(含60人) | 3人 |
61~100人(含100人) | 4人 |
100人以上 | 5人 |
200人以上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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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1.5KM健康休閒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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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男子組與女子組分別取總成績獎,前3名頒發禮券與獎盃,第4-10名頒發獎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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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KM健康休閒組 |
名次 | 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禮券$5,000、獎盃乙座 | 禮券$5,000、獎盃乙座 |
第二名 | 禮券$3,000、獎盃乙座 | 禮券$3,000、獎盃乙座 |
第三名 | 禮券$2,000、獎盃乙座 | 禮券$2,000、獎盃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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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完賽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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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物資/組別 | 21K初霧半馬組 | 11.5K健康休閒組 | 3.8K庄腳親子組 |
完賽獎牌 | ☆ | ☆ | |
完賽毛巾 | ☆ | ☆ | |
完賽小方巾 | | | ☆ |
成績證明 | ☆ | ☆ | |
完賽紀念品 | 霧峰香米(2公斤)+純米吟釀300ml | 霧實 16號米(2公斤)+吟釀清酒300ML | 霧實 16號米(2公斤) |
餐盒 | ☆ | | |
寄物區領取寄物 | ☆ | ☆ | |
完賽證明 | | | ☆ |
紀念衫樣式跟尺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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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晶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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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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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報名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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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K初霧半馬組未滿17歲之跑者須檢附家長同意書,如未滿12歲之報名者參加任一組別,需由至少一名滿18歲之成年人陪同參加,且須檢附家長同意書,請下載後傳真至04-2241-1060或E-MAIL:a22382058@gmail.com,繳交切結書者,始得報名 |
2. | 參加報名者請填寫健康諮詢問表、並檢附自願參與活動同意書始得報名 |
3. | 參與者之健康為高風險者,宜檢具《醫生證明》並檢附自願參與活動同意書始得報名 |
4. | 報名者未繳交自願參與活動同意書,經工作人員寄發E-mail通知仍未繳交者後果自行負責 |
5. | 參加者一經報名,完成繳費者,即不退費,但若因身體不適或重大不可抗拒之因素(如開刀、後備軍人點召…等)得出具醫生證明或官方證明,始得辦理退費,退費額度以全額之七成辦理 |
|
(二)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比賽時嚴禁以任何方式陪跑 |
(三) |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並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勉強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
(四) | 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及道路安全狀況,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
(五) | 因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動臨時有所調整變動時,主辦單位將以安全第一為基本原則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六) | 因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受其它安全因素所迫,大會得調整活動內容,甚至將 活動延期或取消,相關公告將在活動前一日下午12時進行公告 |
(七) | 完成報到後,請小心保管晶片及號碼布,遺失大會將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者即無成績。禁止無號碼布之跑者進行比賽賽道 |
(八) | 本次賽會競賽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大會一概不負責 |
(九) | 大會競賽組有權邀請優秀選手,安排在起跑第一順位,選手不得異議,以此類推 |
(十) | 21K、11.5K之選手成績將配合資訊組晶片作業,並由競賽組記錄,依序張貼公告,凡資料不實或冒名頂替等作弊行為遭檢舉並經大會查核屬實者(請參賽選手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備查)一律取消該名選手參賽資格,其名次與成績不予承認,違規選手不得提出異議。 |
(十一) | 選手通過終點,可稍休息15分鐘後,請攜帶晶片至競賽資訊組領取成績證明。完賽成績證明於賽後將於現場發送,賽後若需補印完賽成績證明,則酌收工本費NT$50(補寄郵資另收NT$50) |
(十二) | 已過大會規定時間未能跑抵終點之選手,請搭乘大會收容車回到現場,不願搭乘者應自負安全之責 |
(十三) | 參賽選手跑抵終點時若無大會號碼布者,或於大會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全程者,其名次及成績均不予計算,且恕不頒贈完成獎牌及成績證明書,為維持賽事秩序及品質,大會有權將未配戴大會號碼布參賽之跑者隔離賽道,請各 位跑者配合 |
(十四) | 參賽選手各組得獎名單,將於大會競賽記錄組現場張貼公告,如有異議者,請於比賽當天11點半前向大會服務台申請查核及修正,逾時申請者恕不受理。各組選手參賽成績將於三日內公佈於官方網站 |
(十五)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大會網站與大會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 |
(十六) | 賽道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及交通警員或工作人員引導者,違反不服者取消比賽成績 |
(十七) | 隨身攜帶身份證,以備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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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違規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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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違反下列規定,取消比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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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本次活動號碼布,比賽專用計時晶片及不依規定將晶片繫於鞋子上 |
2. | 晶片計時無紀錄起跑時間,無中途檢查點及終點時間之選手 |
3.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4. | 未將號碼布別於胸口者 |
5.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騎乘腳踏車、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
6. | 禁帶寵物進入賽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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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違返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所舉辦之活動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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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賽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
2.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 (如扶持、乘車…等) |
3. | 違反運動精神及道德者 (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若情形嚴重者,將報請警察單位處理 |
4. | 嚴禁未報名者冒名頂替參加比賽,亦禁止佩帶2個或2個以上晶片,違反規定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宣佈取消比賽資格,不予計時,另禁賽一年,及在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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