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9日 星期日

2014桃園客家文化節「客家菜包比賽」活動報名至8/29


2014桃園客家文化節「客家菜包比賽」活動報名簡章
壹、    活動目的
 藉由「客家菜包比賽」活動之舉行,發揮參賽者創意,展現客家美食新風貌,並推展客家美食文化、帶動客家米食產業,促進客庄經濟繁榮。
貳、    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
參、    辦理時間地點
一、    活動時間:103年9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9時至12時
二、    活動地點:桃園縣客家文化館戶外廣場 (龍潭鄉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肆、    活動辦理方式
一、    參賽組別及資格
組別
參賽資格
社區/社團組
凡屬同一社區、社團或自行組成之3人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家庭組
報名家庭組隊員需為同一家庭之成員。
學生組
凡對餐飲有興趣的在校學生,以學校報名組隊參加。
二、    報名隊數及報名限制
(一)    參加決賽隊數每組10隊,報名隊數每組如超出10隊者,將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依各隊提供之「料理食譜」(如附件4)進行初審,審查後每組選出10隊進入決賽。
(二)    每隊成員3人,並設隊長1人,擔任主要聯絡人。
(三)    各隊完成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參賽組別及隊員。
(四)    每隊以參加1組為限,重複報名者,主辦單位得逕行指定其參加之組別,不得異議。
三、    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 檢附相關資料
1.參賽者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
2.學生組:須附每位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印各1份或由學校開立的在學證明1份
3.社區/社團組:凡屬同一社區、社團或自行組成之3人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4.家庭組:須檢附同一家庭證明文件影本1份(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二) 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8月29日(星期五) 下午17時止
2.比賽簡章及報名表可於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tychakka.gov.tw/)或活動網站下載。
3.採網路或紙本報名(紙本報名者以郵戳為憑),報名後均須將報名表填妥 (含報名表、相關證件影本、料理食譜及授權同意書)以傳真、掛號郵寄或e-mail至服務信箱,並請電話確認完成報名。
服務電話:(03)4912839、(03)4911627   傳真號碼:(03)4912836
客語專線:0800-800-459
服務信箱: ycm110163@yahoo.com.tw
郵寄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二段239巷23號8樓
收件人:2014桃園客家文化節「客家菜包比賽」活動小組收
(三) 各組別如報名隊伍超過10隊者,經評審選出進入決賽之10組隊伍,將於103年9月12日(五) 下午17時前通知初審結果及各隊決賽編號,並公告於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tychakka.gov.tw/
或活動網站。
伍、    競賽內容及規範
一、    賽程說明:參賽隊伍依組別於103年9月20日比賽現場製作客家菜包,由專業評審團進行評比,選出得獎者。
二、    比賽相關規定:
(一)   比賽主題:具特色之風味客家菜包
(二)   比賽方式:
1.   時間:90分鐘
2.   場地:桃園客家文化館戶外廣場
3.   內容:
         a.隊伍須於時間內完成具特色之風味客家菜包,並完成場地清潔及擺盤。
         b.參賽者應將菜包外皮及餡料先揉製及炒拌完成後攜至比賽會場,柚子葉
           或野薑花葉或蒸籠布等需自行準備。
         c.每道料理須準備20份;5份供評審試嚐評分;6份放置大會指定地點之
           展示台供媒體拍照與攝影使用;其餘交由主辦單位收齊後統一運用。
         d.每隊由主辦單位提供大小約90cm x 60 cm之展示桌,供各隊發揮創意佈
           置展示並列入評分項目。
(三) 競賽食材:
1.    限定成品食材內容須以「客家菜包」為主成品。
2.    所需食材及操作器具均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大會將提供蒸炊設備,並補助每隊材料費,每隊3,000元。(詳見「柒、補助及獎勵」)。
陸、    評選方式
一、    評審老師: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評選團進行評審。
二、    評分標準:
1.分數配比如下(總分為100分):
項目
口味與烹調技巧
創意及特色
食材與主題之搭配性
(含衛生與營養)
成品擺盤及展示桌設計
比重
35%
25%
30%
10%
 
 
 
2.採序位法排序,依評審總分之高低排序名次,名次加總後最低者為優勝,如有同序位之狀況,則原始總分較高者得勝,若依舊相同,則由評審票決,參賽者不得異議。
柒、    補助及獎勵
一、    參賽隊伍將免繳交報名或參賽費用。
二、    材料費補助方式:
每1隊參賽隊伍皆有材料補助費新臺幣3,000元,於決賽後以採購收據(需超過或等於新臺幣3,000元)簽領(違規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恕無法申請或補發)
【備註】若現場無法提供採購收據進行核銷,則須準備身分證影本以勞務報酬單方式進行簽領,但須支付相關稅務費用。
三、    比賽獎勵:
(一)頒獎典禮:優勝隊伍將於現場頒獎。
(二)獎項及獎額:
獎項
隊數
獎金(新台幣)、獎盃及獎狀
冠軍
1
新台幣3萬元整及獎盃1座,獎狀每人各1
亞軍
1
新台幣2萬元整及獎盃1座,獎狀每人各1
季軍
1
新台幣1萬元整及獎盃1座,獎狀每人各1
佳作
3
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盃1座,獎狀每人各1
入選獎
4
獎狀每人各1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7款「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得獎者獎金為新臺幣2萬元(含)以下,照原獎金發放,得獎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需先扣10%之稅金。(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另依規定辦理。)
相關檔案
2014客家菜包比賽簡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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