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長榮大學勞工在職進修觀光英文實務班8/23-11/10(六)


103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長榮大學
課程名稱
觀光英文實務班第01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上課地點: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長榮大學)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1.      依據本校推廣教育中心所有舊學員進行需求調查結果之分析,開設需求性高之課程。
2.      透過講解相關觀光用語並能運用於相關文件。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1)8/23-一、課程介紹 1.觀光現況2.背景說明3.觀光英語職場競爭力(3小時)
(2)8/23-二、餐飲英語 1.開胃菜2.湯品3.主食4.甜點5.飲料6.容器(3小時)
(3)8/30-三、夜市美食 1.飯類2.麵類3.湯類4.小吃5.冰類6.飲料(3小時)
(4)8/30-四、飲食用語 1.點菜2.餐具3.廚具4.預約及結帳(3小時)
(5)9/13-五、飯店英語-1 1.設施2.房型及等級3.餐廳種類(3小時)
(6)9/13-五、飯店英語-2 4.服務5.預約及結帳(3小時)
(7)9/20-六、旅遊英語-1 1.世界景點2.旅遊型態(3小時)
(8)9/20-六、旅遊英語-2 3.旅遊用語(3小時)
(9)9/27-七、購物消費-1 1.折扣2.價錢(3小時)
(10)9/27-七、購物消費-2 3.服務4.結帳(3小時)
(11)10/4-八、領隊英語-1 1.接團前及預備工作2.行程帶團中的服務(3小時)
(12)10/4-八、領隊英語-2 3.應注意的事項(3小時)
(13)10/18-九、導遊英語-1 1.接團前及預備動作2.行程帶團中的服務(3小時)
(14)10/18-九、導遊英語-2 3.應注意的事項(3小時)
(15)10/25-十、出入進法規英語-1 1.政策2.法令(3小時)
(16)10/25-十、出入進法規英語-2 3.禁忌4.相關設施中英對照表(3小時)
(17)11/1-十一、旅遊保健英語-1 1.生理2.心理(3小時)
(18)11/1-十一、旅遊保健英語-2 3.症狀4.處理(3小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1.對本課程有興趣並欲提昇本職學能之勞工朋友。
2.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具本國籍。(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1.      網路行銷:EMAILFACEBOOKGOOGLE、台灣就業通線上報名網頁、學校網站2.實體行銷:報章雜誌刊登廣告、簡章DM派夾報、校刊3.其他:舊學員推薦
遴選方式:以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頁報名先後順序為主(額滿備取),請上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頁報名登記。並於線上報名後7天內於長榮大學繳交相關資料及訓練費,逾期視為放棄。疑問請洽06-2785123#8887 蘇小姐。
招訓人數
25
報名起迄日期
1030723日至1030820
預定上課時間
1030823日(星期六)至1110日(星期六)
週六09:00-12:0013:00-16:00上課,共計54小時
授課師資
徐美堅老師,台南觀光協會講師
專長領域: 觀光英語、商用英語、導遊領隊英語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7,18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5,744,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436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一、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
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二、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
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6-2785123#8887  聯絡人:蘇意涵
傳真:06-2785163      電子郵件: yihan@mail.cjcu.edu.tw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電話:(06)6985945分機1404                           http://yct168.wda.gov.tw/
電子郵件:yct@wda.gov.tw                     傳真:(06)698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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