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

連政治學博士

連政治學博士

                           
一輩子沒種過田的連震東,在當管土地的內政部長時買了士林的農地,一輩子沒種過田的連戰,美國留學時在士林買了農地,更離奇的是,天才自耕農連惠心,兩歲就會種田也買了士林的農地。
我國法律受孫中山社會主義思想影響很大,為保護農民,1931年《土地法》規定買土地要村里長檢具「私有自耕農保證書」,並且規定買了一定要耕種,1964年更規定未滿十六歲的不能以自耕農身分買農地。
法律規定清清楚楚,所以連家三代買農地都是違法的,在「連家致富傳奇」中我們這樣指出,連戰氣壞了,說他們沒違法。
 

做官買地率先犯法

連戰說,那時大家對法律的規定很模糊,很多人這樣做,所以不違法。還真虧他說得出口,小老百姓貪便宜又對法律模糊是常有的,但連震東當過陳儀的土地處處長,又是民政廳長,又是內政部長,管的都是土地。怎會對《土地法》「模糊」呢?人家違法他不處理已經是瀆職了,自己買地更是做官率先犯法!
他們又說因為三七五減租,大家看壞農地,很不值錢,奇怪了,不值錢的他為什麼要?因為沒用的農地變建地就值錢了,而他一直是管土地的大官!於是他的土地很快變建地,他也很快就富有了。
管土地自己不該買賣土地,就像管股票自己不該做股票,這叫「利益衝突迴避」倫理,他們又說利益衝突迴避立法是最近的事。但連政治學博士啊,這是上個世紀的倫理了!俾士麥很富有,一當大官財產交付「盲目」信託,自己不再理財!這政治學的常識連博士都不懂嗎?現在想當總統卻宣揚利益衝突不但不必迴避,又強調違反《土地法》來圖利是正當行為,誰不贊成就告誰,惡人反告狀,是這樣嗎?目無法紀的連政治學博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40106/62451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