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馬金「特殊性關係」挨告 馮光遠再度勝訴!
2015-03-03 10:45
〔本報訊〕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因不滿媒體人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告馮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院日前宣判馮一審無罪,今天二審法官維持原判,且不可再上訴。
金溥聰再度敗訴!金溥聰因不滿馮光遠指他與馬有「特殊性關係,還批他「蠢材、賤貨、男妓、人渣」等,提告求償200萬,並要求馮登報道歉;台北地院日前宣判馮一審無罪,並認為馮評論公共議題,國家應予最大限度維護,使監督功能得以發揮,雖用字偏激嘲諷,但其評論關乎公共利益,應受較嚴格的檢驗制衡,而今天二審則維持原判,且不可再上訴。
金溥聰再度吞下敗仗,也是他近10年來,官司爭訟中的第9敗。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4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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