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公聽會2/19-3/8全國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公聽會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行政院於1009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發布及10231日院臺教揆字第1010079097號函核定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其中配套措施之「建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體系方案」係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
主政,特辦理本公聽會。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將於103年2月19日至3月8日辦理9場公聽會,歡迎各界參與,各分區場次,請詳見附件公聽會實施計畫。 報名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q=node/3
公告單位 : 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
 
 
 
 
 
 
 
貳、目的

  一、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內容。

  二、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廣徵各界意見,作為修訂之參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國立馬公高級中學、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金門高級中學、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中、國立馬祖高級中學

 肆、分區公聽會時間與地點

場次
地點
 
時間
所屬參與地區
第一場
(南二區)
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
103/2/19(三)
下午100-430
高雄市、屏東縣
第二場
(南一區)
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8
103/2/20(四)
下午100-430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雲林縣
第三場
(澎湖)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
103/2/22(六)
下午100-430
澎湖縣
第四場
(中區)
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台中市東區和平街50
103/2/24(一)
下午100-430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等地區
第五場
(東區)
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花蓮市華西路123
103/2/26(三)
下午100-430
臺東縣、花蓮縣
第六場
(金門)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94
103/3/1(六)
下午100-430
金門縣
第七場
(北二區)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270
103/3/4(二)
下午100-430
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
第八場
(北一區)
國家教育研究院11樓會議廳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79
103/3/6(四)
下午100-430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
第九場
(連江)
國立馬祖高級中學
馬祖南竿介壽村 374
103/3/8(六)
下午100-430
連江縣

 附註:參加公聽會者請以鄰近分區場次為原則。

伍、出列席人員

  教育部代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代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代表。

陸、邀請單位與代表人員

  一、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

四、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柒、公聽會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100130
報到
130140
開幕致詞
140210
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內容
210310
整體意見交流1
310325
休息
325430
整體/分組意見交流2

捌、公聽會簡則

  一、主席報告:主席介紹出席人員代表、公聽會進行方式及發言時應遵守事項。

  二、引言人: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研修草案內容。

  三、與會人員於會議發言時請遵守下列事項:

 (一)與會人員請於報到處登記發言意願,主席會依登記順序請與會人員依序發言

 (二)請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之內容,提出您寶貴意見。

 (三)發言時請說明服務單位及姓名,並於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給工作人員,俾利會議紀錄與綜整。

 (四)發言時請把握時間,毎人毎次發言以3分鐘為限。

 (五)為使與會者均有表達意見之機會,如果發言人數過多,主持人得縮減毎人發言時間。

 (六)如果發言一輪後仍有時間,可進行第二輪之發言。

 (七)會後如仍有意見,請將書面意見轉交給工作人員。

玖、公聽會進行形式:以座談會形式進行,先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內容,後續進行意見交流。

拾、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請以網路方式方式報名。

    報名網址:請上本院網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草案網路論壇。

二、報名時間:103116日至216下午5時前。

    公聽會聯絡人:吳麗君 ,電話:02-86711188

拾壹、公聽會資料

本次公聽會資料於103210日後將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歡迎上網下載,現場只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研修草案書面資料,其餘請自行上網下載。網頁:本院網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草案網路論壇。

 


附件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公聽會」報名表

 
服務單位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
 
E-mail
 
 
 
參加
場次
 
 
第一場(南二區-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103219日(三)13:00~16:30
 
第二場(南一區-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103220日(四)13:00~16:30
 
第三場(澎湖-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103222日(六)13:00~16:30
 
第四場(中區-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103224日(一)13:00~16:30
 
第五場東區-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103226日(三)13:00~16:30
 
第六場金門-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10331 (六)13:00~16:30
 
第七場北二區-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10334 (二)13:00~16:30
 
第八場北一區-國家教育研究院11樓會議廳
10336 (四)13:00~16:30
 
第九場連江-國立馬祖高級中學
10338 (六)13:00~16:30

附件2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草案公聽會」意見表

姓名
 
單位
 
職稱
 
意見類別
□總體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普通高中、單科型高中  □綜合高中、職業學校
 

註:若為當日發言,請於公聽會結束前交給會場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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