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招生簡章
一、研習目的:提供海外客家鄉親及餐廳業者學習使用客庄食材製作客家美食料理之管道,以利客家美食產業及客庄食材之國際輸出。二、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三、承辦單位: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6段1018號)。四、研習時間:初階班,每梯次10天,共3梯次;進階班為期7天,共1梯次。各梯次辦理時間如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初階班(一):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至8月1日(星期五)。
初階班(二):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三)。
初階班(三):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至1月23日(星期五)。
進階班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4日(星期四)。五、主要課程:
(一)初階班課程
1.客家飲食文化介紹:基本烹調觀念、衛生管理、器具使用、客家飲食文化、
客家料理、客家常用食材之介紹等。
2.傳統、現代創意客家料理廚藝實作課程:傳統經典客家美食(四炆四炒)、
創新客家料理、醃製類料理、米食類料理。
3.參訪研習:臺灣客家特色餐廳及特色產業參訪研習課程。
(二)進階班課程
1.客家餐廳經營:餐飲業經營管理。
2.客家餐飲介紹(含客家食材、客家飲食文化、客家創新料理示範)
3.客家創新菜色開發與實作。
4.參訪研習:臺灣客家特色餐廳及特色產業參訪研習課程。六、研習及住宿地點:弘光科技大學(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6段1018號)
臺中福華大飯店(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29號)七、招收對象及人數:
(一)初階班:參加對象為僑居海外有意學習客家美食料理之臺灣僑民,年滿20歲
至65歲,客籍優先。預計辦理3 梯次,每梯次招收50人,共150人。
(二)進階班:參加對象為臺灣僑居海外之餐飲業者或參加本研習初階班結訓而有
意開餐廳之臺灣僑民,年滿20歲至55歲,客籍優先。預計辦理1梯次,招收40
人。
八、研習費用:
(一)錄取學員應繳交研習費,初階班每人新臺幣5,000元、進階班每人新臺幣
3,000元,於報到時繳交弘光科技大學。
(二)學員自理往返僑居地與臺灣間之交通費用。
(三)主辦單位負擔學員研習期間之教材費、保險費、膳宿費及集體活動、交
通、行政等費用(以承辦單位安排之內容為限)。九、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
初階班第1、2梯次及進階班:即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止。
初階班第3梯次:即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止。
(二)曾參加本會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初階班之僑民不得再報名初階班;
曾參加本會海外客家美食料理研習班進階班之僑民不得再報名進階班;
夫妻或同戶籍親戚不得報名同一梯次。
(三)請就近至我駐外館處報名,未經其核轉者概不受理(國內恕不受理)。報名
表件請至前述單位索取,或在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
/首頁/最新消息逕行下載。
(四)報名表件請以正楷據實填寫或繕打,俾供製印學員通訊錄及研習證書之用,並
請於簽名處親簽,送各駐外館處報名。
(五)報名表送達本會彙辦,並將視報名情形審核錄取,再另行電話或電子信函告
知。十、其他:
(一)上課時數達(含)總研習時數90%者,頒發中英文結業證書。
(二)開班前10天起,迄至結訓止,不得退訓,否則兩年內不再受理其報名。
(三)研習期間主辦單位為學員投保新臺幣1,000萬元之意外險,及新臺幣100萬元
之意外醫療險。另外,研習期間學員如 有個人疾病醫療,或個人因素造成之
損害賠償等費用,應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四)本研習班因行程緊湊,請報名人員衡量自身健康狀況,以免參訓期間體力不
堪負荷。
(五)本研習班菜色以葷食為主,受訓學員須切結全程參與研習,不得以素食為由
避開實作課程。
(六)報名者請確認返臺時護照有效期限在6 個月以上。十一、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聯絡人:
(一)客家委員會聯絡人:陳專員淑美
電話:886-2-85128523, 電傳:886-2-8995-6987
EMAIL:ha0140@mail.hakka.gov.tw
(二)弘光科技大學承辦人員:陳綉燕小姐
電話:886-4-2632-4907、886-2631-8652轉6159
EMAIL:sugar190505@sunrise.hk.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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