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

古蹟構件保存包裝運送研習 8/28-29南9/3-4北

活動名稱: 古蹟構件保存包裝運送研習
活動類別: 研習營
起訖日期: 2014/08/28~2014/09/04 上午8:00~下午5:30
活動區域:
臺南市 北區 成功路86號
臺北市 中正區 襄陽路25號
參加資格: 古蹟修復施工執行及監造相關人員;古蹟歷史建築管理單位、政府文化部門相關人員;博物館、文物典藏等相關從業人員;文化資產、博物館等相關科系師生
活動人數: 限定35 人
活動費用: 免費
保證金: 500元
活動網址: http://chhr.boch.gov.tw
報名方式: 需要事先報名,開放報名起訖時間: 2014/08/05~2014/08/18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8月18日下午5時截止。
(二)報名方式(以下方式擇一報名即可,建議採線上報名):
1、線上報名(相關操作方式,詳如【附件二】)請至文化資產學習資訊平台http://chhr.boch.gov.tw,進行會員登入,並完成線上報名。
2、代為協助報名(電子信箱或傳真):如報名人員無法自行以網路線上報名者,請利用簡章【附件三】之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回傳至h.tabrio@gmail.com或傳真至(06)263-3066,郵件主旨請註明「報名表-○○○(您的姓名)」委請承辦單位至文化資產學習資訊平台進行線上報名。
(1)採用電子郵件或傳真之報名人員須授權同意本次活動報名之相關資料,委由承辦單位輸入建檔至文化資產學習資訊平台使用。請填寫報名所需之基本資料,並於報名表上授權簽章欄位勾選「同意」選項後,將報名表檔案寄回承辦單位聯絡電子信箱h.tabrio@gmail.co或郵寄至「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95巷19號1樓/玧修企業社黃先生」收,並請電話確認承辦單位收到檔案與否。
(2)不同意授權者,恕無法受理其報名及錄取為本研習之學員。
(三)錄取通知:錄取名單將於103 年8月20日公告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http://www.boch.gov.tw。學員於收到錄取通知後3日內需繳交保證金500元至指定帳戶,逾期視同放棄資格,並安排備取人員遞補。
(四)逾期報名,恕不予接受。
(五)若欲取消報名,請於上課前7 日電話告知,以利通知候補學員。
(六)課程與活動諮詢專線: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葉秀敏小姐06-2224911#1305
玧修企業社黃延泰先生 06-2614130
(七)參加報名者請詳閱本簡章,並視為同意本簡章內容,個人報名資料僅限本次研習使用,本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及保密學員資料。
供餐與否: 供餐
認證時數: 12 小時
聯絡窗口: 黃延泰 ∕ 06-2614130 ∕
主辦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指導單位: 文化部
備註說明: (一)為響應環保以及節能減碳,研習會場恕不提供紙杯。 (二)參加之學員不收取研習費用,本研習提供午餐,交通及住宿請自理。 (三)研習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boch.gov.tw
。 (四)為求最佳活動品質及效益,本局保留各項修改之權力。 (五)若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活動進行(如風災、地震、火災、水等),依規定辦理延期並公告於本局網站。
檔案下載:
檔案下載   報名簡章    [word檔代表圖示doc] 2866k


一、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玧修企業社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國立臺灣博物館

 

二、活動日期:

第一場次(臺南): 20140828日(四)~0829日(五)

第二場次(臺北): 20140903日(三)~0904日(四)

 

三、授課地點:

第一場次:興濟宮研習教室/參訪興濟宮

          (臺南市北區成功路86)

第二場次:國立臺灣博物館土銀展示館簡報室及本館3F自然教室/參訪國立臺灣博物館

(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25號〔土銀展示館〕/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2號〔本館〕)

 

四、課程內容:師資及課程安排詳見【附件一】。

 

五、招生對象及名額:

每場次招收名額35人,僅接受全程參加課程(含參訪及實作課程)之學員報名,並依下列學員資格順序審核錄取:

()古蹟修復施工執行及監造相關人員,如:建築師、營造廠、工地負責人等。

()古蹟歷史建築管理單位、政府文化部門相關人員。

()博物館、文物典藏等相關從業人員。

()文化資產、博物館等相關科系師生。

 

六、費用及研習時數:

(一)研習費用:參加之學員不收取研習費用,本研習提供午餐,交通及住宿請自理。

(二)研習時數:須取得公務人員學習認證時數之學員,於完成課程後給予認證時數(12 小時),並採上、中午分別簽到制。

(三)研習證書:完成全部課程(含參訪及實作課程)及通過測驗之學員,將核發研習證書。

(四)建築師研習證明:完成全部課程(含實作及參訪課程),將依內政部「建築師開業證書申請換發及研習證明文件認可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發給建築師積分研習證明。

 

七、報名及錄取通知: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818日下午5時截止。

(二)   報名方式(以下方式擇一報名即可,建議採線上報名)

1、線上報名(相關操作方式,詳如【附件二】)請至文化資產學習資訊平台http://chhr.boch.gov.tw,進行會員登入,並完成線上報名。

2、代為協助報名(電子信箱或傳真):如報名人員無法自行以網路線上報名者,請利用簡章【附件三】之報名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回傳至h.tabrio@gmail.com或傳真至(06)263-3066,郵件主旨請註明「報名表-○○○(您的姓名)」委請承辦單位至文化資產學習資訊平台進行線上報名。
(1)採用電子郵件或傳真之報名人員須授權同意本次活動報名之相關資料,委由承辦單位輸入建檔至文化資產學習資訊平台使用。請填寫報名所需之基本資料,並於報名表上授權簽章欄位勾選「同意」選項後,將報名表檔案寄回承辦單位聯絡電子信箱h.tabrio@gmail.co或郵寄至「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95巷19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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